考點:項目法人責任制
對于經營性政府投資工程需實施項目法人責任制,由項目法人對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債務償還和資產的保值增值,實行全過程負責。
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核心內容是明確由項目法人承擔投資風險。
(一)項目法人的設立
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被批準后,應正式成立項目法人。
(二)項目法人的職權
1.項目董事會的職權。建設項目董事會的職權有:負責籌措建設資金;審核、上報項目初步設計和概算文件; 審核、上報年度投資計劃并落實年度資金;提出項目開工報告;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負責提出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審定償還債務計劃和生產經營方針,并負責按時償還債務;聘任或解聘項目總經理,并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2.項目總經理的職權。
考點練習
【單選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核心內容是明確由項目法人( )
A.組織工程建設
B.策劃工程項目
C.負責生產經營
D.承擔投資風險
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核心內容是明確由項目法人承擔投資風險,項目法人要對工程項目的建設及建成后的生產經營實行
-條龍管理和全面負責。綜上所述,本題答案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