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考試《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內容第二十二章第四節:基金銷售適用性與投資者適當性。基金法律法規教材核心考點講解>>
【本節目標】
掌握基金銷售適用性和投資者適當性的指導原則、管理制度和實施保障
理解基金銷售適用性和投資者適當性渠道審慎調查的要求
掌握基金銷售適用性和投資者適當性產品風險評價的要求
掌握基金銷售適用性和投資者適當性基金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和評價的要求
掌握普通投資者與專業投資者的條件與相互轉換
掌握普通投資者特別保護的內容
【本節知識結構圖】

【本節例題】
1、關于基金產品風險評價應當依據的因素,表述錯誤的是()。
A.基金的歷史規模和持倉比例
B.基金成立以來有無違規行為發生
C.基金招募說明書所明示的投資方向、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
D.基金的未來業績展望
參考答案:D
2、根據基金銷售適用性原則,應對( )做出評價。
A.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基金經理
B.基金管理人、基金產品、基金投資人
C.基金投資人、基金經理、基金投資策略
D.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銷售機構
參考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