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董事會席位條款,以下表述錯誤的是
A、董事會席位條款會約定董事會的席位構成
B、董事會席位條款通常會約定董事會席位分配規則
C、董事會席位條款通常約定董事會席位總數
D、在未獲得董事會席位的情況下,股權投資基金委派的觀察員通常具有投票權
參考解析:董事會席位條款指的是在投資協議中股權投資基金和目標公司之間約定董事會的席位構成和分配的條款。
董事會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董事會席位條款的實質是對被投資企業的控制權分配進行約定。通常,董事會席位條款會約定董事會席位總數及其分配規則。ABC正確。
有時,在未獲得董事會席位的情況下,股權投資基金會希望委派人員出任董事會“觀察員”(Board Observer)角色,觀察員通常不具有投票權,也不承擔決策的作用,只是作為幫助投資人更好地了解公司日常運營情況的輔助性角色。故D錯誤.
股權投資基金擬對目標公司進行財務盡職調查,以下表述錯誤的是( )
A、財務盡職調查的分析經常會用到場景分析和敏感分析等方法
B、財務盡職調查應涵蓋目標公司的歷史經營業績、未來盈利預測等內容
C、基金的財務盡職調查團隊應收集目標公司相關的財務報告進行分析,重點考察目標公司的現金流、盈利及資產事項
D、財務盡職調查與審計同樣的重要意義,強調發現目標公司財務收支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正確
參考解析:財務盡職調查不同于審計,財務盡職調查強調發現企業的投資價值和潛在風險,注重對企業未來價值和成長性的合理預測,經常采用趨勢分析和結構分析工具,在財務預測中經常會用到場景分析和敏感度分析等方法。故D錯誤
關于投資框架協議與投資協議,以下表述錯誤的是()
A、投資框架協議中的一些條款在投資協議中可能不再約定
B、投資框架協議是投資協議的必要前提,投資框架協議的約定將會影響到投資協議
C、排他性條款屬于投資框架協議常見條款之一
D、盡管投資框架協議已有相關約定,投資協議中對應的條款可能因投融資雙方的談判能力而進行調整
參考解析:投資框架協議有時也被稱為投資條款清單、投資備忘錄或投資意向書,通常情況下,除保密條款和排他性條款外,投資框架協議的內容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它卻包含了該次投融資的主要條款,這些主要條款通常會作為后續談判及合作的基礎,并最終成為正式投資協議的一部分。當然,根據后續盡職調查和商業談判情況,投融資相關主體也可以對前述主要條款進行適當的調整。考點:投資框架協議與投資協議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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