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幣市場是指以期限在一年以內的金融工具為媒介進行短期資金融通的市場。貨幣市場無論是在市場參與人、市場交易對象方面還是在市場的經濟政策意義方面都與資本市場有著明顯的區別。從交易對象的角度看,貨幣市場主要由同業拆借、商業票據、國庫券以及回購協議等子市場組成。
2.貨幣市場具有交易期限短、流動性強、風險相對較低的特征。其功能與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調劑資金余缺,滿足短期融資需要,為政策調控提供條件和場所。
3.同業拆借市場是指各類金融機構之間進行短期資金拆借活動所形成的市場。主要有銀行同業拆借市場和短期拆借市場兩種類型。同業拆借市場的形成動因是金融機構追求“三性”相統一的經營目標,形成的基礎與條件則是金融機構的臨時性資金余缺調劑。隨著金融機構的發展和金融監管當局對金融機構流動性管理的加強,各國同業拆借市場都得到迅速的發展。
4.同業拆借市場的基本構成因素有:市場參與者,包括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市場交易對象,主要有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銀行間存款以及其他活期存款;拆借期限與利率,拆借期限以1-2日最常見。
5.我國同業拆借市場的興起源于信貸資金管理制度的改革。經過分離國有專業銀行、建立真正意義上的中央銀行制度、實施存款準備金制度、實行信貸資金管理新體制等一系列改革,同業拆借市場逐步興起。在高速成長的過程中,違規行為明顯增加,通過整頓,同業拆借市場進入全新的規范發展階段。包括兩級網絡的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網絡系統已開通運行。
6.票據市場是指各類票據發行、流通及轉讓的場所,主要包括商業票據的承兌市場和貼現市場,也包括其他融資性票據市場,主要有融資性票據市場和中央銀行票據市場。
7.票據市場上有各種投資者,其中商業銀行是票據市場上的大買主。投資者可以通過不同渠道投資于票據。普通的商業票據與融資性票據的銷售方式不同,后者有直接出售和間接銷售兩種。票據的信用評估一般由專門的評級機構進行。評級機構根據對各種項目的評價把發行人分成若干等級。
8. 我國的票據市場與國外不同。國外從19世紀初期就已開始建立,最初企業用以籌集短期資金,后消費信貸公司通過發行票據來籌集消費信貸資金。60年代以來,國外的票據市場迅猛發展,在規模、投資者結構、品種、業務以及國際化程度等方面均有長足的進步。我國的票據市場建立于20世紀初,發展歷程較為曲折。票據承兌和貼現業務仍是主要交易形式。
9.國庫券市場具有以下特征:市場風險小;流動性強;稅收優惠。國庫券市場的要素包括:發行人,政府及政府授權部門;投資者,可分為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兩大類;發行方式與價格,一般有定期發行和不定期發行兩種發行方式。需要通過“一級自營商”機構來發行。采取拍賣方式折扣發行,發行價格由競拍者競價形成。
11.我國國庫券從1981年開始發行。但與發達國家有較大差別,主要是期限太長,實際上是中長期國債。因此,在我國目前的貨幣市場體系中,缺少真正的國庫券市場。隨著我國金融市場體系的不斷完善,隨著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協調與配合關系的加強,政府債券期限結構的多樣化是發展的趨勢,真正的國庫券市場必將得到充分發展。
12.回購協議市場是指通過回購協議進行短期資金融通交易的場所。參與者主要有中央銀行、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等資金供給方或需求方以及中介服務機構。回購協議的標的物是有價證券。回購協議市場的交易流動性強,安全性高,收益穩定且超過銀行存款收益。商業銀行利用回購協議融入的資金不用交納存款準備金。
13.回購協議市場上的利率隨行就市,利率高低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回購協議市場的交易仍然存在風險,市場參與人一般用設置保證金和調整回購協議的辦法來規避風險。由于我國貨幣市場的其他子市場的發展相對滯后,因此,政府的金融宏觀調控主要在回購協議市場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