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政府對金融業實行過分干預和管制政策,人為壓低利率和匯率并強行配給信貸,造成金融業的落后和缺乏效率從而制約經濟的發展,而經濟的呆滯反過來又制約了金融業的發展時,金融和經濟發展之間就會陷入一種相互摯肘和雙雙落后的惡性循環狀態,這種狀態就稱作金融壓制;解除金融壓制是發展中國家繁榮金融和發展的必要條件。
11.發展中國家要實現金融深化首先應具備兩個前提條件:第一,政府放棄對經濟活動特別是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的干預和管制;第二,政府允許市場機制特別是利率、匯率機制自由運行。衡量一國金融深化程度的指標主要有四個:①利率、匯率的彈性與水平;②金融資產的存量和流量;③金融體系的規模和結構;④金融市場的運作和功能。
12.金融創新是支金融領域內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所創造或引進的新事物。包括制度創新、業務創新和組織結構創新;當代金融創新的共有特征主要表現為:①新型化(即為適應現代社會的新需要);②電子化(即微電子技術廣泛應用于金融業);③多樣化(即創新種類繁多、范圍廣泛);④持續化(即創新活動一直十分活躍)。
13.各國經濟學家對金融創新的成因解說紛紜,主要由技術發展說、需求推動說、財富增長說、貨幣銀訴說、回避管制說、結構變化說等。但多是側重某一因素的作用。當代金融創新應該是在特定的經濟背景下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產物。歸納起來,最主要的因素有:經濟思潮的變遷、需求刺激和供給推動、對金融管制的回避及新科技革命的推動。
14.當代金融創新對金融和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主要是通過提高金融機構的運作效率和金融市場的運作效率,增強金融產業的發展能力和金融作用力來實現的。同時也產生許多新矛盾與挑戰:金融創新使貨幣供求的機制、總量和結構乃至特征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貨幣政策的決策、操作、傳導及效果,金融風險有增無減,金融業的穩定性趨于下降,金融市場出現過度投機和泡沫膨脹的不良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