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2
1.背景
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積28700㎡,地下1層,地上15層,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建設單位依法進行招標,投標報價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13。共有甲、乙、丙等8家單位參加了工程投標。經過公開開標、評標,最后確定甲施工單位中標。建設單位與甲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
合同部分條款約定如下:(1)本工程合同工期549d;(2)本工程采取綜合單價計價模式;(3)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措施費包干使用;(4)因建設單位責任引起的工程實體設計變更發生的費用予以調整;(5)工程預付款比例為10%。
工程投標及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在投標過程中,乙施工單位在自行投標總價基礎上下浮5%進行報價。評標小組經認真核算,認為乙施工單位報價中的部分費用不符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13中不可作為競爭性費用條款的規定,給予廢標處理。
事件二:甲施工單位投標報價書情況是:土石方工程量650m3,定額單價人工費8.40元/m3、材料費12.O0元/m3、機械費1.60元/m3。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合價為8200萬元,措施費項目清單合價為360萬元,暫列金額為50萬元,其他項目清單合價120萬元,總包服務費為30萬元,企業管理費15%,利潤為5%,規費為225.68萬元,稅金為3.41%。
事件三:甲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后,按照《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 50326--2017進行了合同管理工作。
事件四:甲施工單位加強對勞務分包單位的日常管理,堅持開展勞務實名制管理工作。
事件五:在基坑施工中,由于正值雨期,施工現場的排水費用比中標的費用超出3萬元。甲施工單位及時向建設單位提出了索賠要求,建設單位不予支持。對此,甲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了正式的書面索賠報告。
2.問題
(1)事件一中,評標小組的做法是否正確?并指出不可作為競爭性費用項目的分別是什么?
(2)事件二中,甲施工單位所報的土石方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是多少元/m37中標造價是多少萬元?工程預付款金額是多少萬元?(均需列式計算,答案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事件三中,甲施工單位合同管理工作中,應執行哪些程序?
(4)事件四中,按照勞務實名制管理要求,在勞務分包單位進場時,甲施工單位應要求勞務分包單位提交哪些資料進行備案?
(5)事件五中,甲施工單位的索賠是否成立?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索賠的起因都有哪些(至少列出四項)?
【案例12】答:
(1)評標小組的做法是正確的。
在投標過程中,不可作為競爭性費用項目的分別有:安全文明施工費(或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規費、稅金。
(2)土石方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 ×(1+15%)×(1+5%)
=(8.4+12+1.6)×(1+15%)×(1+5%)
=26.57元/m3。
中標造價=(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合價+措施費項目清單合價+其他項目清單合價+規費)×(1+3.41%)
=(8200+360+120+225.68) ×(1+3.41%)
=9209.36萬元。
工程預付款=(中標造價一暫列金額) ×10%
=(9209.36-50)×10%
=915.94萬元。
(3)甲施工單位合同管理工作中應執行的程序是:
1)合同評審;
2)合同訂立;
3)合同實施計劃;
4)合同實施控制;
5)合同管理總結。
(4)甲施工單位應要求勞務分包單位提交備案的資料有:
1)進場施工人員花名冊;
2)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
4)崗位技能證書復印件。
(5)甲施工單位的索賠不成立。
施工索賠的起因有:
1)合同對方違約,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義務與責任;
2)合同錯誤,如合同條文不全、錯誤、矛盾等;
3)設計圖紙、技術規范錯誤等;
4)合同變更;
5)工程環境變化,包括法律、物價和自然條件的變化等;
6)不可抗力因素,如惡劣氣候條件、地震、洪水、戰爭狀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