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背景資料
某大(2)型水庫樞紐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泄洪洞、電站等建筑物組成,工程在實施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根據合同約定,本工程的所有原材料由承包人負責提供,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原材料的采購與驗收工作。
事件二:大壩基礎工程完工后,驗收主持單位組織制定了分部工程驗收工作方案,部分內容如下:
(1)由監理單位向項目法人提交驗收申請報告;
(2)驗收工作由質量監督機構主持;
(3)驗收工作組由項目法人、設計、監理、施工單位代表組成;
(4)分部工程驗收通過后,由項目法人將驗收質量結論和相關資料報質量監督結構核定。
事件三:堆石壩施工前,施工單位編制了施工方案部分內容如下:
(1)堆石壩主堆石區堆石料最大粒徑控制在350mm以下,根據碾壓試驗結果確定的有關碾壓施工參數有:15t振動平碾,行車速率控制在3km/h以內,鋪料厚度0.8m等。
(2)壩料壓實質量檢查釆用干密度和碾壓參數控制,其中干密度檢測采用環刀法,坑深度為0.6m。
事件四:在混疑土面板施工過程中,面板出現裂縫,現場認定該裂縫屬于表面裂縫,按質量缺陷處理,裂縫處理工作程序如下:
(1)承包人擬定處理方案,并自行組織實施;
(2)裂縫處理完畢,經現場檢查驗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填寫《施工質量缺陷備案表》,備案表由監理人簽字確認;
(3)《施工質量缺陷備案表》報項目法人備案。
問題:
1.事件一中,承包人在原材料采購與驗收工作上應履行哪些職責和程序?
2.指出并改正事件二中分部工程驗收工作方案的不妥之處。
3.事件三中,堆石料碾壓施工參數還有哪些?改正壩料壓實質量檢查工作的錯誤之處。
4.改正事件四中裂縫處理工作程序上的不妥之處。
參考答案:
1.(1)采購要求: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將各項材料的供貨人及品種、規格、數量和供貨時間等報送監理人審批。承包人應向監理人提交其負責提供的材料的質量證明文件,并滿足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2)驗收程序:對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應會同監理人進行檢驗和交貨驗收,查驗材料合格證明和產品合格證書,并按合同約定和監理人指示,進行材料的抽樣檢驗和測試,檢驗和測試結果應提交監理人,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 (1)由監理單位向項目法人提交不妥,應由施工單位向項目法人;
(2)由質量監督機構主持不妥,應由項目法人(或委托監理單位)主持;
(3)驗收工作組由項目法人、設計、監理、施工單位代表組成不妥,驗收工作組由項目法人、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勘測、主要設備制作(供應)商、運行管理等單位的代表組成;
(4)報質量監督結構核定不妥,應報質量監督結構核備。
3. 振動頻率、加水量、碾壓遍數、干密度等。
干密度檢測采用灌水(砂)法,試坑深度為碾壓層厚。
4.(1)承包人擬定處理方案,經監理同意后再組織實施;
(2)裂縫處理完畢,經現場檢查驗收合格后,由監理單位組織填寫《質量缺陷備案表》,各工程參建單位(項目法人、設計、監理、施工單位)代表簽字;
(3)《施工質量缺陷備案表》報質量監督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