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的分類
(一)、關于現金流量的分類
本準則將現金流量分為三類,即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經營活動
經營活動是指企業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
根據上述定義,經營活動的范圍很廣,它包括了企業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就工商企業來說,經營活動主要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經營性租賃、購買商品、接受勞務、廣告宣傳、推銷產品、交納稅款等等。
各類企業由于行業特點不同,對經營活動的認定存在一定差異,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對現金流量進行合理的歸類。由于金融保險企業比較特殊,本準則對金融保險企業經營活動的認定作了提示。
2.投資活動
投資活動是指企業長期資產的購建和不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內的投資及其處置活動。這里所指的長期資產是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資產等有期限在一年或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資產。
這里之所以將“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內的投資”排隊在外,是因為已經將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內的投資視同現金。
投資活動主要包括:取得和收回投資、購建和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等等。
3.籌資活動
籌資活動是指導致企業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
這里所說的資本,包括實收資本(股本)、資本溢價(股本溢價)。與資本有關的現金流入和流出項目,包括吸收投資、發行股票、分配利潤等。
這里“債務”是指企業對外舉債所借入的款項,如發行債券、向金融企業借入款項以及償還債務等。
(二)、關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指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收到的現金。
注意以下幾點:
1.本項經營活動包括所有經營活動,其中經營性租賃除外;
2.本項目不包括隨銷售收入和勞務收入一起收到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3.本項目應包括收回前期的貨款和本期預收的貨款;
4.發生銷貨退回而支付的現金應從本項目中扣除。
當期銷售貨款或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可用如下公式計算得出: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當期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收入+當期收到前期的應收帳款+當期收到前期的應收票據+當期的預收帳款-當期因銷售退回而支付的現金+當期收回前期核銷的壞帳損失
2.收到的租金
本項目反映企業收到的經營租賃的租金收入。
3.收到的增值稅項稅額和退回的增值稅款
企業銷售商品收到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以及出口產品按規定退稅而取得的現金,應單獨反映。為便于計算這一項目的現金流量,企業應在“應收帳款”和“應收票據”科目下分設“貨款”和“增值稅”兩個明細科目。“應收帳款(應收票據)——貨款”科目用以調整計算銷售、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4.收到的除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費返還
企業除增值稅稅款退回外,還有其他的稅費返還,如所得稅、消費稅、關稅和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等。這些返還的稅費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在本項目中反映。
5.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包括當期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當期支付的前期購買商品的應付款以及為購買商品而預付的現金等。
因購買商品或接受勞務而同時支付的、能夠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進項稅額,在“支付的增值稅款”項目中反映。如果購買商品或接受勞務時,其中所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則仍在本項目中反映。
企業當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可通過以下公式計算得出: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當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當期支付前期的應付帳款+當期支付前期的應付票據+當期預付的帳款-當期因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
6.經營租賃所支付的現金
企業經營租賃所支付的租金按當期實際支付的款項反映。
7.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企業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和為職工支付的其他現金。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包括工資、獎金以及各種補貼等;為職工支付的其他現金,如企業為職工交納的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企業為職工交納的商業保險金等。
8.支付的增值稅款
本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商品實際支付的能夠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及實際交納的增值稅稅款。為便于計算這一項目的現金流量,企業應在“應付帳款”和“應付票據”科目下分設“貨款”和“增值稅”兩個明細科目。“應付帳款(應付票據)——貨款”科目用以調整計算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投資活動支付的增值稅應在投資活動現金流量中列示,不在本項目中反映。
9.支付的所得稅款
本項目反映企業當期實際支付的所得稅。
10.支付的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稅費
本項目反映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于當期實際支付的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其他各種稅款。包括本期發生并實際支出的稅金和當期支付以前各期發生的稅金以及預付的稅金。
對有關投資項目發生的稅金支出,不應列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應在有關投資項目中列示。如交納的投資方向調節稅,應在“購建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
11.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除上述主要項目外,企業還有一些項目,如管理費用等現金支出,可在“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