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有關弱電系統與機電設備、強電工程相互配合的管理
(1)機電設備(包括變壓器、發電機、高低壓柜、冷凍機、空調機、鍋爐、電梯、電氣控制箱、水泵、風機、防火卷簾門等)的招標,采購應由弱電工程師提出相應的弱電技術條款,投標方、供貨方應明確對這些條款的滿足與偏離情況。合同簽約與設備驗收時一定要對此進行仔細核對與檢查。
(2)強電電氣控制柜(箱)的訂貨、制作、安裝要保證弱電電纜能夠正常接入,并在柜(箱)內予留有相應的安裝空間。
(3)土建、裝飾、強電、弱電承包方在工程安裝時都要保證不損壞其他方已完工的工程,若有損壞,責任方要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的經濟損失。
6 對弱電工程監理的管理
(1)監理方應有專業的弱電監理工程師負責本項目的監理。建設方應對其學歷、職稱、資質、資歷進行核查,并對弱電工程師的相關知識,特別是對相關國家標準的了解程度進行考查,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建設方有權否決。
(2)監理工程師上崗前應向建設方提交其監理崗位職責。
(3)監理方應定期(按月或按季)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計劃。
(4)對重要工序的監理要事先向甲方進行通報,過程檢測記錄要及時向建設方通報,或通知建設方參加檢測驗收。
(5)對隱埋線管、線槽來說,在工程實施前,監理工程師、相應弱電工程承包方質量負責人,要在現場督查、核對,保證不漏不少,保證用材合格;檢查實施隱埋工程的責任人是否采取了必要的質量保證措施,相應的隱埋作業完工后,要即時進行通斷合格檢查,及時組織相關驗收。
(6)監理方應結合工程實際,另行設計統一的弱電工程監理記錄文檔(最好同時有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
(7)—隱蔽工程和工程觀感質量驗收,檢測抽樣方案的確定應符合GB50300第3.0.3、第3.0.4和第3.0.5的規定。
7 對弱電項目系統集成方的管理
(1)弱電項目中標方應按規定時間提交深化設計的圖紙和電子文檔,在甲方及設計院審核、修改,確認后出圖作為正式施工圖實施。
(2)弱電項目系統集成商提交的施工組織方案中,要有操作性好的質量保障程序,甲方應組織設計院和監理對其進行審核。
(3)弱電系統集成商要設項目責任人、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員和獨立的質量檢查員,上述人員要有明確、詳細的崗位職責;弱電承包方應將上述人員的學歷、職稱、資歷相關證件報送甲方;甲方或委托監理方應對上述人員與項目相關的管理知識、質量知識、安全常識進行考試或考查,甲方及監理方有權否定不合格上崗人員。
(4)弱電承包方要向甲方通報班、組一級負責人學歷、資歷并接受甲方的相關檢查。 http://ks.examda.com
(5)弱電承包方要對其施工人員進行職業道德、職責、技能、質量與安全知識的上崗培訓,發上崗證。持證上崗人員應通過承包方組織的考試,甲方應檢查其考試內容。
(6)承包方應在開工報告中,將整個工程按工序、按場地進行工序拆細,注明每一道工序的質量要點和保障措施,注明要求的作業環境與配合條件。
(7)承包方應在開工報告中將整個工程按工序、按場地進行工序、作業的拆細,量化每一道工序,作業的工作量(需多少個工日)、計劃開工時間、計劃完工時間。
(8)承包方要在施工的不同階段根據需要,按周或按月向甲方報告工作進度、現場施工人數、進度調整計劃。
(9)承包方對非承包原因造成的施工計劃的變更和工期順延應及時書面報告建設方和監理方。
(10)承包方要按統一的文檔格式向建設方與監理方提交上述文檔。
8 對竣工驗收的管理 www.Examda.CoM
竣工驗收是項目質量保障的最后一個環節,絕不可因工程臨近完工,因人員的變動草草收兵。
(1)首先應由系統集成商遞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驗收執行大綱,驗收報告應附有系統集成商完工的目標測試記錄與結論,若需先作試運行的還應有試運行記錄。
(2)驗收執行大綱應符合工程承包合同中技術協議的要求,應符合有效的設計文件、工程變更文件的要求;驗收執行大綱應遵循國家標準GB50300、GB50307,應遵循與該項工程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政府的法規文件。
(3)驗收執行大綱應包括驗收執行程序、檢測驗收的目的;檢測的內容應包括驗收所依據的標準、規范;測試工具應包括測試結果的處理分析、測試結論及處理方法、驗收結論等內容。
(4)驗收執行大綱應由甲方技術責任工程師會同監理工程師做逐項審閱、修改,經項目驗收小組組長認可后報建設方技術總監批準執行。
(5)應成立項目驗收小組,項目驗收小組由建設方項目負責人任組長,有建設方項目技術責任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系統集成商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參加(有特殊要求的項目,還應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人員參加)。
(6)項目驗收小組可根據需要下設驗收測試組與資料驗收組,參加人員由項目驗收小組指派,資料驗收組要有建設方專職資料員參加。
(7)所有測試記錄格式都應規范化,便于查閱與管理。驗收測試操作人員應按要求,準確、詳細地做好測試記錄。
(8)項目驗收小組應對驗收測試數據進行分析,作出合格,不合格結論,對需要返修、返工的工程應責成系統集成商按時整改,整改后再對系統進行全部或部分驗收。
(9)竣工文檔應包括:
◆ 工程合同技術協議;
◆ 工程設計說明。包括系統選型論證、系統所包含的子系統、系統監控對象、系統規模容量、系統功能、性能指標;
◆ 工程竣工圖紙。包括設計原理圖、系統結構圖、設備布置及布線平面圖、系統配電箱電氣原理圖、電氣端子接線圖、中央監控室設備布置圖等;
◆ 依據技術協議應提交的軟件(包括程序與所有應交軟件文檔);
◆ 系統使用說明書、操作手冊、維護手冊以及重要設備的安裝手冊、維護手冊;
◆ 系統驗收文件。包括系統驗收執行大綱、系統驗收的所有測試記錄、系統驗收結論;
◆ 其他文件。包括系統施工過程質量檢查記錄、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設計變更單、工程變更單、設備清單、設備開箱檢查記錄、設備出廠合格證書、出廠質量檢測報告、進口設備的原產地證明書、海關報關單等;
◆ 工程預算報告。
9 培訓管理
(1)技術協議中,應有雙方認可的培訓計劃。它包括培訓費用、培訓對象、人數、接受培訓者應具備的條件、培訓時間、地點、培訓教材等。
(2)培訓實施。系統集成商應向建設方報告培訓實施情況,包括培訓環境、培訓內容、培訓課時、培訓所采用的教材,應對受培訓人員的受訓情況、獨立工作能力做出客觀評判,要保證受培訓對象能勝任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