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除權的行使
法定解除和行使約定解除權的解除并不是依法自動解除。 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1.解除權行使的期限 來源:www.examda.com
《合同法》第95條規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2.解除權行使的方式 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合同法》第96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采集者退散
[重點解析] 考試大論壇
1.應當掌握好法條的內容。 來源:考試大
2.應熟悉《考試用書》中的如下內容: 來源:考試大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事人末辦理有關手續時,合同的解除則不一定發生解除效力。例如,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批準、登記等作為解除合同生效要件時,則不經批準、登記,解除是不生效的,當事人要承擔不生效的民事責任;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登記只作為備案之用時,那么即使沒有經批準或者登記,合同的解除仍然生效,但當事人可能要承擔某些行政上的責任,如行政處罰。”
四、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重點解析]
1.不同情形下的解除合同的后果要牢牢掌握。
2.因承包商的施工質量不合格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業主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業主可以要求承包商恢復原狀,將工程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將工程加固。如果由于這個工程的修建導致業主其他損失,例如拖延了整個工期,則業主可以要求承包商予以賠償。
1Z302062 熟悉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其他情形
根據《合同法》第91條規定,合同終止的原因有如下幾類:
一、因履行而終止
通過履行,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該債權即因達到目的而消滅,相應的合同債務隨之消滅,即合同因履行而終止,也稱合同因清償而終止。
二、因解除而終止
因合同當事人發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關系歸于消滅,即合同因解除而終止。
合同解除是一種重要的法律制度,將在下節“1Z302061掌握合同解除的規定”介紹,在此不予贅述。
三、因抵銷而終止
抵銷,指雙方互負債務且種類相同時,一方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范圍內相互消滅。在抵銷范圍內,合同關系因此而消滅。
根據《合同法》第99條規定,債務抵銷應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1.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
抵銷產生的基礎是任一方當事人對于對方既負有債務,又享有債權。
2.雙方債務的種類、品質相同
如果雙方的債務種類不同,例如在通常的買賣合同下,一方債務是支付貨款,另一方債務是交付貨物,則不得主張抵銷。因此,能夠主張抵銷限于同種類的債務,尤其是金錢之債適于主張抵銷。此外,即使互負同種類債務,但是品質不同,也不得主張債務抵銷,例如雙方均負有向對方提供水泥義務,但是可能因為散裝水泥與袋裝水泥之間的品質差別而不能主張抵銷,除非合同當事人另有約定同意不同品質標的抵銷。
3.債權已屆履行期
根據《合同法》第99條第l款,雙方債權均屆履行期是主張抵銷的條件。
4.并非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債務
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債務,諸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債務人)收人用以抵銷其債務,但是,作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必須的費用不得扣留提取。在此,法律規定排除了特定情況下適用抵銷的可能,以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基本生存條件。
依照性質不得抵銷的債務,諸如,合同債務不得與侵權債務進行抵銷。如下例子可以說明:甲欠乙到期買賣合同債務10萬元,在某日乙向甲催要再次未果時,乙一怒之下將甲頭打破,甲花費了1萬元醫藥費,則乙不應在10萬元債權(合同之債)內對其應當賠償給甲的1萬醫藥費(侵權之債)主張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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