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考點總結
主講:趙進東
1Z205000 建設工程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
1Z205010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與環境管理體系
▲職業健康安全是指影響工作場所內的員工、臨時工作人員、合同方人員、訪問者和其他人員健康安全的條件和因素。環境是指“組織運行的外部存在”。
▲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的相同點:①管理目標基本一致②管理原理基本相同③不規定具體的績效標準。不同點:①需要滿足的對象不同②管理的側重點有所不同。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由“范圍” “引用標準” “定義”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四部分組成。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模式采用力系統化的戴明模型,即一個報考循環并螺旋上升的系統化管理模式。10個核心要素包括:①職業健康安全方針②對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③法規和其他要求④目標⑤結構和職責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⑦運行控制⑧績效測量和監視⑨審核⑩管理評審
▲7個輔助性要素包括:①培訓、意識和能力②協商和溝通③文件④文件和資料控制⑤應急準備和響應⑥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⑦記錄和記錄管理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護產品生產者的健康與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免受損失。環境保護的目的是保護生態環境,使社會的經濟發展與人類的生存環境相協調。
▲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在建設工程項目決策階段的任務是:①辦理各種有關安全與環境保護方面的審批手續②進行建設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預評價
▲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在建設工程項目設計階段的任務是:①進行環境保護設施和安全設施的設計②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工程施工階段: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去備案。施工企業在其經營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企業的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生產的主要負責人。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并自行完成主體結構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接受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項目驗收試運行階段: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收到申請環保設施竣工驗收之日起 30 天內完成驗收;對于需要試生產的建設工程項目,應自投入試生產之日起 3 個月內申請環保設施竣工驗收。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