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概述
1.《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以下簡稱《計價規范》)。《計價規范》規定,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發承包,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2.工程量清單應采用綜合單價計價。
3.措施項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稅金必須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2016/2020】
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應用過程
三、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方法
1.工程造價的計算
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由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組成。
在工程量清單計價中,如按分部分項工程單價組成來分,工程量清單報價主要有三種形式:
工料單價=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
綜合單價=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管理費+利潤(人料機管利)【2018多】
全費用綜合單價=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措施項目費+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
2015年發布實施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規范》GB/T51095-2015中,為了貫徹工程計價的全費用單價,強調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的單價應采用全費用綜合單價。本教材主要依據《計價規范》編寫,即采用綜合單價法計價。
綜合單價法計價程序:
分部分項工程費=Σ分部分項工程量×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
措施項目費=Σ措施項目工程量×措施項目綜合單價+Σ單項措施費
其他項目費=暫列金額+暫估價+計日工+總承包服務費+其他
單位工程報價=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稅金
單項工程報價=Σ單位工程報價
工程項目總造價=Σ單項工程報價
2.分部分項工程費計算
1)分部分項工程量的確定
工程量清單編制人按施工圖圖示尺寸和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得到的工程凈量。
但是,該工程量不能作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義務中應予完成的實際和準確的工程量,發承包雙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時的工程量應按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應予計量且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以實體工程量為準。
2)綜合單價的編制【2015多/2019】
《計價規范》中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是指完成一個規定清單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和工程設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和企業管理費與利潤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費用。
“人料機管利”
綜合單價的計算通常采用定額組價的方法,即以計價定額為基礎進行組合計算。綜合單價的計算步驟:
(1)【2020】;
清單項目一般以一個“綜合實體”考慮,包括較多的工程內容,計價時一個清單項目對應多個定額子目。計算綜合單價的第一步是將清單項目工程內容與定額項目工程內容進行比較。
(2)計算定額子目工程量;
清單工程量計算是主項工程量,與定額子目工程量可能不一致。清單工程量不能直接用于計價。兩者計算規則也不同。
(3)測算人、材、機消耗量;
人料機的消耗量一般參照定額確定。編制投標報價,一般采用企業水平的企業定額。
(4)確定人、材、機單價;【參考市場價格】
(5)計算清單項目的人、料、機費;
(6)計算清單項目的管理費和利潤;
(7)計算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將清單項目的人、料、機費、管理費及利潤匯總得到該清單項目的合價,將該清單項目合價除以清單項目的工程量即可得到該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綜合單價=(人、料、機費+管理費+利潤)/清單工程量【2018計算】
如果采用全費用綜合單價計價,則還需計算清單項目的規費和稅金。
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包括了對應的“人料機管利”。【2013】
(三)措施項目費計算
措施項目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而用于發生在該工程施工準備和施工過程中的技術、生活、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非工程實體項目所支出的費用。安全文明施工費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1.綜合單價法——單價措施項目費
適用于可以計算工程量的措施項目,主要是指與工程實體有緊密聯系的項目,如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垂直運輸等。
2.參數法計價——總價措施項目費
必須發生,很難具體分項預測,又無法單獨列,如夜間施工費、二次搬運費、冬雨季施工等。
3.分包法計價
適合可以分包的獨立項目。如室內空氣污染測試。
(四)其他項目費計算,由暫列金額、暫估價、計日工、總承包服務費等內容構成。【2009多/2013多/2016多】
暫列金額和暫估價由招標人按估算金額確定。計日工和總承包服務費由承包人根據招標人提出的要求,按估算的費用確定。
依法必須招標的,由承包人和招標人共同通過招標確定材料單價與專業工程分包價;若材料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經發、承包雙方協商確認單價后計價;
(五)規費與稅金的計算
應按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六)風險費用的確定
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應在招標文件或合同中明確風險內容及其范圍(幅度),并在工程計價過程中予以考慮。
知識點二、投標報價的編制方法
一、投標報價的概念
《計價規范》規定,投標價是投標人參與工程項目投標時報出的工程造價。即投標價是指在工程招標發包過程中,由投標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以及有關計價規定,依據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施工設計圖紙,結合工程項目特點、施工現場情況及企業自身的施工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等,自主確定的工程造價。
二、投標價的編制原則【2015多】
1.投標報價由投標人自主確定,但必須執行計價規范;
2.不得低于工程成本;【2014】
3.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項目編碼、名稱特征、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工程量一致;
4.投標報價要以招標文件中設定的承發包雙方責任劃分,作為設定投標報價費用項目和費用計算的基礎;
5.應該以施工方案、技術措施等作為投標報價計算的基本條件
6.報價計算方法要科學嚴謹,簡明適用。
三、投標價編制依據
(1)《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與專業工程量計算規范;
(2)招標文件(包括招標工程量清單)及其補充通知、答疑紀要、異議澄清或修正;
(3)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
(4)與建設項目相關的標準、規范等技術資料;
(5)施工現場情況、工程特點及滿足工程要求的施工方案;
(8)投標人企業定額、工程造價數據、自行調查的價格信息等;
(9)其他的相關資料。
四、投標價的編制與審核
在編制投標報價前,需要先對清單工程量進行復核。
1.綜合單價
2.單價項目
綜合單價計算:
1)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
確定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中的單價項目綜合單價的最重要依據之一是該清單項目的特征描述,投標人投標報價時應依據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特征描述確定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在招投標過程中,若出現工程量清單特征描述與設計圖紙不符,投標人應以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特征描述為準,確定投標報價的綜合單價。【2019】
施工中,施工圖紙或設計變更與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時,發、承包雙方應按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依據合同約定重新確定綜合單價。
2)企業定額;
3)資源可獲取價格;
4)企業管理費費率、利潤率;
5)風險費用;
6)材料暫估價。【按暫估單價計入綜合單價】
3.總價項目
措施項目中的總價項目應采用綜合單價報價。措施項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確定。
4.其他項目費報價
暫列金額和暫估價不得變動、更改。
暫估價中的材料、工程設備必須按照暫估單價計入綜合單價;專業工程暫估價必須按照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金額填寫。
計日工和總承包服務費可自主報價。
5.規費和稅金報價
不可競爭性費用。
6.投標價的匯總
投標人的投標總價應當與組成工程量清單的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和規費、稅金的合計金額相一致,即投標人在進行工程項目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投標報價時:
①不能進行投標總價優惠(或降價、讓利);
②投標人對投標報價的任何優惠(或降價、讓利)均應反映在相應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中。
知識點三、合同價款的約定
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價款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由承發包雙方依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在書面合同中約定;
合同約定不得違背招、投標文件中關于工期、造價、質量等方面的實質性內容;招標文件與中標人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標文件為準。
不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價款,在承發包雙方認可的工程價款的基礎上,由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合同價款的約定事項:
1.預付工程款的數額、支付時間及抵扣方式;
2.安全文明施工費;
3.工程計量與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方式、數額及時間;
4.工程價款的調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時間;
5.施工索賠與現場簽證的程序、金額確認與支付時間;
6.承擔計價風險的內容、范圍以及超出約定內容、范圍的調整辦法,如鋼材、水泥價格漲幅超過投標報價的5%等;
7.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編制與核對、支付及時間;
8.工程質量保證金的數額、預留方式及時間;
9.違約責任以及發生工程價款爭議的解決方法及時間;
10.與履行合同、支付價款有關的其他事項。
經典習題
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編制投標文件時,招標文件中的已確定暫估單價的某種材料,在確定相關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時,該材料單價按照 ( ) 計算。
A. 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價
B. 投標人自主確定的材料價格
C. 招標文件提供的材料暫估單價
D. 投標時當地該材料的市場平均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