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三個環節
水利水電工程是除害興利的必然結果,既要受惠其興利的一面,又要承擔其帶來風險的一面,關鍵是要確保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盡可能消除其負面影響。
首先明取向。水利水電工程點多面廣,其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因此水利水電工程的價值取向必須服從和服務于大局。近幾年來,隨著水利水電工程的產權改革,有的小型水工設施實行了承包、租賃、拍賣,加上新建的中小水電工程投資主體多元化,這些經營者不同程度存在重效益輕安全的問題,更增加了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的隱患。在新形勢下,要確保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是整個社會以人為本價值取向的必然要求,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其管理者或經營者必須克服輕視安全的價值取向,務必將防洪安全放在工程建管的首位,經濟效益必須服從防洪安全,局部利益必須服從整體利益。采集者退散
其次強監管。水利水電工程的規劃、立項、建設的審批程序,是確保安全的基礎,也是監管工作關口前移的第一條防線,必須符合程序,嚴把準入關,凡不符合程序的,必須補辦手續;未按規定程序驗收的,不得蓄水運行。所有水利水電工程必須按批準的防汛預案落實措施,遇緊急情況,要有序應對。要嚴格執行調度規程,絕不允許違規超蓄,當需要開閘泄洪時,必須提前通知下游,努力做到平穩安全泄洪,避免和減輕不必要的損失。加強堤防、水庫、涵閘、泵站和水電工程的巡查,是實施動態安全監管的重要措施,必須做到雨前普遍查、雨中加密查、雨后反復查,通過采取應查盡查,不留死角的過硬措施,及時消除險情隱患,確保防洪安全。來源:考試大
再次定責任。鑒于水利水電工程具有很強的社會屬性,其防洪安全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必須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并貫穿在汛期防洪安全的全過程中,只有這樣,才能整合人力、物力、財力資源,全力確保防洪安全。特別是中小水電站,更應該確定項目法人必須承擔防汛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所在地的行政首長必須承擔防汛行政責任,各參建單位的負責人必須承擔本單位的防汛責任,水行政主管部門必須承擔行政監管責任。在明確責任的同時,各種責任人要盡職盡責開展工作,服從當地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要嚴格實行問責制,凡因職責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損失和人員傷亡的,要依法依紀依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通過建立和完善問責機制,確保各項防汛責任制落到實處,以鐵的紀律保證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