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法律法規》中,綜合題占了20分,選項中有一項或多項符合題目要求,不選、錯選均不得分,也是大家經常丟分的地方!要想攻克綜合題,大家就需要進行大量的試題練習了。233網校特為大家提供幾場《期貨法律法規》綜合題特訓,希望大家能逐個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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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受到強烈地震影響,某期貨公司房屋、設備遭到嚴重損壞,無法繼續進行期貨業務,現在不得不申請停業。如果該期貨公司停業期限屆滿后仍然無法恢復營業,中國證監會依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A.接管該期貨公司
B.申請期貨公司破產
C.注銷其期貨業務許可證
D.延長停業期間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期貨公司因遭遇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申請停業的,應當妥善處理客戶資產,清退或者轉移客戶。期貨公司恢復營業的,應當符合期貨公司持續性經營規則。停業期限屆滿后,期貨公司未能恢復營業或者不符合持續性經營規則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注銷其期貨業務許可證。
2、某期貨公司擬申請從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按照《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試行辦法》的要求,該期貨公司需要具備的條件有()。
A.具有完備的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管理制度
B.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且凈資本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
C.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最近3年內無不良誠信記錄,未受到行政、刑事處罰
D.具有2年以上期貨從業經歷并取得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于5名
參考答案:ABC
參考解析:《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試行辦法》第六條規定,期貨公司申請從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且凈資本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二)申請日前6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監管要求;(三)具有3年以上期貨從業經歷并取得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于1名,具有2年以上期貨從業經歷并取得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業務人員不少于5名,且前述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最近3年內無不良誠信記錄,未受到行政、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四)具有完備的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管理制度;(五)近3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刑事處罰,且不存在因涉嫌重大違法違規正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六)近1年內不存在被監管機構采取《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第五十六條規定的監管措施的情形;(七)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3、期貨公司的工作人員擅自以客戶甲的名義進行交易且造成損失,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A.甲有過錯的,也要承擔部分責任
B.應由期貨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C.如果甲對交易結果進行追認,則損失由甲自行承擔
D.如果期貨公司將該名工作人員開除,則損失完全由甲自行承擔
參考答案:ABD
參考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54條的規定,期貨公司擅自以客戶的名義進行交易,客戶對交易結果不予追認的,所造成的損失由期貨公司承擔。
4、某期貨公司會員工作人員張某,因違反了金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對其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通報批評
B.暫停從事交易所期貨業務資格
C.公開譴責
D.取消從事交易所期貨業務資格
參考答案:ABCD
參考解析:《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期貨公司會員工作人員對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交易所可以采取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從事交易所期貨業務和取消從事交易所期貨業務資格等處理措施;情節嚴重的,交易所可以向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提出撤銷任職資格、取消從業資格等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分建議。
5、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制定期貨公司持續性經營規則,對期貨公司的()等風險監管指標作出規定;對期貨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經營條件、風險管理、內部控制、保證金存管、關聯交易等方面提出要求。
A.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
B.凈資本與境內期貨經紀業務規模的比例
C.凈資本與境外期貨經紀業務規模的比例
D.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
參考答案:ABCD
參考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制定期貨公司持續性經營規則,對期貨公司的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凈資本與境內期貨經紀、境外期貨經紀等業務規模的比例,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等風險監管指標作出規定;對期貨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經營條件、風險管理、內部控制、保證金存管、關聯交易等方面提出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