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克考試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刷題!從備考到考試都離不開做題,考前刻意訓練自己的做題思路和做題時間,做好充分的準備,考場上才能得心應手。一起來完成今日的刷題打卡吧:
1、甲的女兒考入某市的一所大學,甲托朋友乙抽空代為照顧,乙非常盡心,甲感動之余決定將珍藏的兩瓶葡萄酒贈與乙,乙欣然應允。就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如果甲不交付葡萄酒,乙無權要求其交付
B.贈與合同屬于單務法律行為,故甲可以在葡萄酒尚未交付前撤銷贈與
C.如果后來乙并沒有盡心照顧甲的女兒,無論葡萄酒是否交付,甲均可以撤銷贈與
D.如果甲已交付一瓶葡萄酒,則甲撤銷贈與時有權請求乙返還該瓶葡萄酒
2、周某搬家時,見鄰居鄭某家因經濟一直比較困難沒有冰箱,于是搬家前將自己家的舊冰箱送給鄭某,并告訴鄭某該冰箱用了11年了,但沒出過毛病,如不嫌棄就留下使用。鄭某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該冰箱因故障起火,燒毀了鄭某的大部分財產。就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周某贈送的冰箱發生故障導致鄭某財產損失,周某應賠償鄭某損失
B.周末已明確告知冰箱的實際情況,周某無需承擔責任
C.周某贈送冰箱時未要求鄭某承擔義務,周某無需承擔責任
D.如果周某明知冰箱有問題而故意不告知,周某應當賠償鄭某損失
3、甲是乙的閨蜜,2018年甲因購買彩票獲得了一筆不菲的獎金,決定送給乙一臺價值2萬元的鋼琴作為禮物,乙欣然接受。對此,下列表述錯誤的是:( )
A.無論甲是否交付鋼琴,甲、乙之間的贈與合同均已成立
B.如果甲尚未交付鋼琴,則甲可以隨時反悔,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C.如果該贈與合同經過公證且甲尚未交付鋼琴,甲仍然可以隨時反悔
D.如果該贈與合同經過公證且甲反悔,則乙有權請求甲交付鋼琴
《民法典》第657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因為乙已經接受甲的贈與意思,甲、乙之間的贈與合同成立。故贈與合同為諾成合同,即選項A正確。
《民法典》第658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本題中,因為鋼琴還未交付,則甲享有任意撤銷權,故選項B正確。但是,如果該贈與合同經過公證,則甲不再享有任意撤銷權,故選項C錯誤。
《民法典》第660條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因此,若贈與合同經過公證,甲反悔,則乙有權請求甲交付鋼琴。故選項D正確。
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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