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克考試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刷題!從備考到考試都離不開做題,考前刻意訓練自己的做題思路和做題時間,做好充分的準備,考場上才能得心應手。一起來完成今日的刷題打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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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夫妻共有一套房屋市值100萬,登記在甲名下。甲擅自和丙達成協(xié)議,以房屋抵償甲欠丙的80萬元借款.該筆借款用于甲乙家庭共同生活。房屋過戶給丙后,乙反對并要求丙退回房屋。經(jīng)查,乙和丙是同父異母的姐妹,丙曾向乙借住過該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因為房屋登記在甲名下,丙構成善意取得
B、丙明知房屋為甲、乙共有而低價購買,故甲、丙之間的協(xié)議因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而無效
C、因80萬元借款用于甲、乙家庭共同生活,故乙無權反對甲、丙之間的協(xié)議D、因丙對于房屋權屬狀況知情,故丙不構成善意取得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民法典》第311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shù)怯浀囊呀?jīng)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jīng)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據(jù)前款規(guī)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guī)定。”本題中,甲乙夫妻共有房屋雖登記在甲名下但不影響屬于夫妻共有。甲擅自處分構成無權處分,但丙曾向乙借住過該房屋,對物權狀況知情,故不符合善意這一主觀要件,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權。故A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B錯,不選。明顯不合理低價,指的是達不到市場價值的70%,本題中80萬價格不屬于不合理低價,而且丙雖知情,但并未與甲惡意串通,故B選項錯誤。80萬元借款用于甲、乙家庭共同生活,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清償,但如何清償仍需要雙方協(xié)議,甲不能擅自處分共有物。即不能混淆夫妻共同債務清償和夫妻共有物之處分。故C選項錯誤。
2、甲向某電腦公司購買一批電腦送給母校。甲指示電腦公司將電腦交給學校,并將訂貨情況通知了學校。后電腦公司委托某快遞公司將電腦運至學校,運輸過程中兩臺電腦毀壞。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A、甲有權要求電腦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B、甲有權要扣快遞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C、學校有權要求電腦公司承擔侵權責任
D、學校有權要求快遞公司承擔侵權責任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民法典》第522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本題中甲與電腦公司約定,由電腦公司直接向學校履行,在電腦公司向學校履行不合約定時,應當向甲承擔違約責任,故A正確。甲與快遞公司之間沒有合同關系,因此,不存在違約責任的前提,故B錯誤。本題中,電腦公司委托快遞公司將電腦運送至學校,此種情形應認定為送貨上門,在將電腦交付給學校之前,學校并沒有取得電腦的所有權,因此,不能主張侵權責任,故C、D錯誤。
3、甲公司通過電視發(fā)布廣告,稱其有100輛某型號汽車,每輛價格15萬元.廣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看到該則廣告后于第3天自帶金額為300萬元的匯票去甲公司買車,但甲公司的車此時已全部售完。無貨可供。依照法律規(guī)定,有關本案的正確表述是:
A、甲發(fā)布廣告的行為構成要約,乙的行為構成承諾,甲應承擔違約責任
B、甲發(fā)布廣告的行為構成要約,乙的行為構成承諾,甲應補償乙實際支出的費用損失
C、甲發(fā)布廣告的行為構成要約,但乙的行為不構成承諾,甲不承擔民事責任
D、甲發(fā)布廣告的行為不構成要約,乙的行為不構成承諾,甲不承擔民事責任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根據(jù)《民法典》第473條的規(guī)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yè)廣告等為要約邀請。商業(yè)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要約。”據(jù)此可知,商業(yè)廣告一般不構成要約,而屬于要約邀請。但如果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的規(guī)定,應視為要約。本題中,甲公司的廣告說明了標的物及其價格,且有有效期,說明在此期限內相對人只要作出承諾合同即告成立,因此,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去甲公司買車的行為構成承諾,甲、乙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已經(jīng)成立。甲公司不能履行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故A項正確,當選。
4、張老將自己的汽車贈與李四,但要求李四每月花一天時間帶自己出去兜兜風。李四得到汽車后總是推諉,半年沒有帶張老出去一次。張老每每想把車要回去,但總是下不了決心。夏天的某夜,張老不幸中風去世。張老的孩子認為李四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要求撤銷這一贈與。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張老的繼承人有權撤銷贈與
B、張老繼承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
C、若贈與合同已經(jīng)公證,則張老無權撤銷
D、該贈與合同屬于附義務的贈與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受贈人李四不履行贈與合同所附義務,贈與人張老有權撤銷贈與合同。《民法典》第664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由此可知,僅在張老因為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而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情形下,張老的繼承人才享有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故A選項錯誤,B選項錯誤。即使該贈與合同已經(jīng)公證,張老行使法定撤銷權不受贈與合同已經(jīng)公證的影響(限制的僅僅是任意撤銷權),故C選項錯誤。綜上,D選項正確。
5、甲演出公司與乙訂立合同,約定由甲提供布料,由乙進行加工,在1個月內完成旗袍50件。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如果乙發(fā)現(xiàn)甲提供的布料有瑕疵。加工的旗袍會有質量問題,于是自行購買了質量更好的布料.乙的行為不屬于違約行為
B、即使甲不按時支付乙的加工報酬,乙也不得留置其所加工的旗袍;而如果布料是由乙提供的,則乙享有留置權
C、甲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只是若因此對乙造成損失,需要進行賠償
D、乙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只是若因此對甲造成損失.需要進行賠償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民法典》第775條規(guī)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fā)現(xiàn)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承攬人不得擅自更換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因此,乙不應自行更換布料,否則其行為構成違約行為,A選項錯誤。《民法典》第783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或者有權拒絕交付,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這一法條規(guī)定了承攬人的留置權,并不以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或者承攬人提供為區(qū)分,只要當事人沒有相反約定,承攬人在相應條件下均享有留置權,B選項錯誤。《民法典》第787條:“定作人在承攬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而承攬人對承攬合同沒有任意解除權,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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