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克考試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刷題!從備考到考試都離不開做題,考前刻意訓練自己的做題思路和做題時間,做好充分的準備,考場上才能得心應手。一起來完成今日的刷題打卡吧:
1、賀小白(10歲)寒假放假時在當地某小超市內閑逛時拿了一盒簽字筆和幾盒巧克力藏于寬松的衣服內,佯裝啥商品也未購買就徑直走過收銀臺,后在超市門口被兩名超市員工姜濤和謝華發現。二人認為賀小白盜竊超市商品,立刻抓住賀小白大喊”抓小偷啦“,脫掉賀小白外衣之后用繩子將其綁在超市門口的柱子上,用黑色馬克筆醒目地寫上“小偷”二字并掛在其身前,引起路過的群眾圍觀和議論。后賀小白父母趕到要求放開賀小白,姜濤和謝華拒不松綁,說要代替其父母好好教育孩子。賀小白父母無奈報警,經警察處理之后,賀小白才得以釋放。賀小白當天回家之后,感到身體不適,父母將其送至醫院住院治療,醫院診斷為急性支氣管炎,花費醫療費共5000元。后賀小白父親為此申請司法鑒定,鑒定診斷結果為創傷后應激障礙,遭受人身損害是其患創傷后應激障礙的直接原因。對于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店員姜濤和謝華侵犯了賀小白的名譽權
B.店員姜濤和謝華侵犯了賀小白的健康權
C.店主與店員姜濤和謝華承擔連帶責任
D.賀小白可以向法院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公民享有名譽權,名譽權是指自然人和法人就其自身屬性和價值所獲得的社會評價,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本案中姜濤和謝華在發現賀小白行為之后,脫掉其外套捆綁于公共場合并懸掛”小偷“字牌。引發群眾圍觀,是一種以侮辱方式侵犯其名譽權的行為。因此A正確。
公民享有健康權,健康權是指自然人以其身體生理機能和心。本案中,姜濤和謝華脫下賀小白的衣服,引發其急性支氣管炎是侵權其健康權的行為。因此B正確。
C選項錯誤。《民法典》1192條規定:“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民法典》中并未規定提供勞務的人與接受勞務的人需承擔連帶責任。(注意: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9條第1款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因此按照以前的規定是店主需要與店員姜濤、謝華承擔連帶責任,但是2020年12月23日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二十七件民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已刪除了《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9條的規定,因此自2021年1月1日起該規定不再適用)
精神損害賠償是指被侵權人因為人身權益遭受侵害而產生的精神痛苦、肉體疼痛或者其他嚴重精神反常等后果所提起的賠償,本案中賀小白的司法鑒定結果診斷其因為人身權益受到創傷而產生了應激障礙,有權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因此D正確。
2、大學生甲追求乙,遭乙拒絕,便懷恨在心,編造乙當坐臺小姐,并外出賣淫的謠言,并將其貼在BBS上。小報編輯丙看到該文章后,便以“某大學生坐臺賣淫”為題,刊登此文。該小報上此文刊登后,乙在學校名譽掃地,身心遭到摧殘,便將甲、丙、BBS和小報報社告上法庭。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 .乙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應予支持
B .BBS以乙未曾向其指出侵權事實而主張侵權抗辯,能夠成立
C .甲和報社侵犯了乙的名譽權
D .甲和報社因不存在意思聯絡,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2007年3月7日,原告林先生向某銀行申請貸款被拒時發現,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個人信用報告中記錄自己于1997年6月25日向被告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2萬元未還的不良貸款。原告以自己沒有向被告貸款,多次找被告協商,要求刪除不實信息記錄。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銀行向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報送相關信息是根據程序要求的,不構成侵害個人權利
B.錯誤報送個人征信信息會給當事人在銀行融資等帶來極大影響,實質上已經構成侵害個人名譽權
C.林先生與銀行協商不成,可以銀行侵害其名譽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更正相關信息
D.銀行侵害林先生名譽權的情況下,林先生可以要求銀行賠禮道歉
4、張某旅游時抱著當地一小女孩拍攝了一張照片,并將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來發現該照片被用在某雜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說明。張某并未結婚,朋友看到雜志后紛紛詢問張某,熟人對此也議論紛紛,張某深受困擾。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 .雜志社侵害了張某的肖像權
B .雜志社侵害了張某的名譽權
C .雜志社侵害了張某的隱私權
D .張某有權向雜志社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雜志社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說明的行為符合侵犯張某名譽權的構成要件[(a)實施了誹謗行為;(b)誹謗行為指向特定的人;(c)誹謗行為已經向第三人公開;(d)導致對張某的客觀社會評價被降低],故B選項正確。
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有四種:(a)竊取或刺探他人隱私;(b)擅自披露他人隱私(須注意:隱私公開權是一次性的權利,隱私權人自行或者授權他人公開隱私后,所公開的信息就不再是隱私,他人進一步傳播的,不構成對隱私權的侵犯);(c)擅自進入他人私生活空間(如:偷看他人日記、私拆他人信件、擅自進入他人臥室等);(d)妨害他人私生活安寧(如:跟蹤、監視、監聽、打騷擾電話或者發垃圾短信超出合理的容忍限度等)。雜志社的誹謗行為不會侵犯張某的隱私權。擅自公開他人隱私中的“隱私”,必須是真實的信息。披露虛假的事實,不會侵犯隱私權,可能侵犯名譽權。故C選項錯誤。
根據《精神損害賠償解釋》第1條和《民法典》第1183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侵犯名譽權、肖像權,造成嚴重后果的,被侵權人有權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故D選項正確。
綜上,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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