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解讀】
一、普通共同訴訟
概念 | 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兩人以上,訴訟標的同種類,經當事人同意,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 |
特征 | 訴訟標的同種類,可分之訴,可以合并審理 |
內部關系 | 各共同訴訟人之間行為獨立,其中一人的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沒有效力 |
二、必要共同訴訟
概念 |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兩人以上,訴訟標的同一,法院必須合并審理并且在裁判中對訴訟標的合一確定 |
特征 | 訴訟標的同一,不可分之訴,必須合并審理 |
內部關系 | 其中一人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生效 |
三、常考的必要共同訴訟類型
(1) |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 |
(2) | 個人合伙的全體合伙人 |
(3) | 連帶保證合同 |
(4) | 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以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其監護人為共同被告 |
(5) | 在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以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為當事人。當事人主張勞務派遣單位承擔責任的,該勞務派遣單位為共同被告 |
特別注意:
1.普通共同訴訟有多個訴訟標的,其本質是若干獨立可分之訴,經當事人同意,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才可將其合并審理,并分別判決。
2.必要共同訴訟基于同一個訴訟標的,其本質是一個訴,法院必須合并審理,并合一判決。
3.普通共同訴訟的合并審理是將若干訴訟標的合并,為訴的客體的合并;必要共同訴訟的合并審理是將若干當事人合并,為訴的主體的合并。
【典型題解】
甲向大恒銀行借款100萬元,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到期未能歸還借款,大恒銀行向法院起訴甲乙二人,要求其履行債務。關于訴的合并和共同訴訟的判斷,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本案屬于訴的主體的合并
B.本案屬于訴的客體的合并
C.本案屬于必要共同訴訟
D.本案屬于普通共同訴訟
參考解析:
選項A正確,選項B錯誤。本案中,甲、乙二人一同被銀行起訴,將甲乙兩個當事人合并到同一事實程序中的情況屬于訴的主體合并。
選項C正確,選項D錯誤。本案中,乙承擔的是連帶保證責任,甲、乙二人為必要的共同訴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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