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試刑法題目共80分,占司法考試總分13.3%.其中單選題目20道,共20分;多選題目15道,共30分;任選題目4道,共8;案例分析題1道,22分。題目類型、數量和分值分布與2009年司法考試一致。
二、知識點分布和所占分值分析
(一)總分則平分秋色
在卷二的客觀題中,總則的分值與分則分值幾乎一致。在卷四的案例題中,其中三個問題是關于分則的知識,兩個問題是關于總則的考點,也力求平衡,這在歷次司考中還比較罕見。
(二)重者恒重
在總則中所考的知識點有:1、罪刑法定(1分)。2、不作為犯(2分)。3、因果關系(1分)。4、罪過與認識錯誤(11分)。5、刑事責任年齡(1分)。6、單位犯罪(1分)。7、犯罪未完成形態(3分)。8、共同犯罪(4分)。9、罪數(4分)。10、刑種(3分)。11、量刑情節:累犯和自首(5分)。12、刑罰執行:減刑(1分)。
以上可以看出罪過和認識錯誤、共同犯罪、罪數、量刑情節(主要是自首)是2010年總則的主要考點。
總則中第一次出現了減刑的考點。
在分則的考察中,重點是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罪(5分)、侵犯財產罪(17分)、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7分)貪污賄賂罪(7分)。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以往的分值較低,在2010年顯得很突出,但是所涉及的考點都比較普通,沒有刻意為難考生。分則考題中a共涉及27個需要掌握的罪名,其中重點罪名(分值較高,或者出現2次以上的)分別是盜竊罪、詐騙罪、搶劫罪、挪用公款罪、使用假幣罪、信用卡詐騙罪。這六個罪名在以往的司法考試中也是重點。分則中第一次考察了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www.Examda.CoM考試就上考試大
三、考題特色
2010年的刑法題目用“平平淡淡、四平八穩”來形容是最恰當的。
刑法題目中特別出彩的題目有兩處:(1)卷二第17題和卷四案例題中的第一問題共同要表達:我國《刑法》中的侵犯財產罪的對象包括財產性利益。(2)卷二第57題中后兩個選項中涉及的知識點:行為對象轉換與介入因素對犯罪停止形態的影響。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其他考點顯得平淡樸實,中規中矩,難度居中。連歷年考試必有的爭議題目也變得稀缺起來,只有卷二第60題的A 選項說法不嚴謹。
四、對2011年刑法考試的展望
從2006年以來,司法考試的刑法部分考察的難度、廣度相對穩定。2011年的刑法考試也不會遠離這幾年的模式。歷年所考察的重點和難點,也必將是2011年考察的范圍。與2010年相比,在2011年考生要注意新的理論所帶來的考點變化會逐漸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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