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犯,又稱持續犯,是指行為從著手實行到由于某種原因終止以前,一直處于持續狀態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是典型的繼續犯。其特征為:
1.繼續犯表現為犯罪行為與不法狀態同時繼續。而狀態犯表現為不法狀態的繼續,例如盜竊罪。
2.繼續犯必須是犯罪行為在一定時間內(成立繼續犯所需的時間內)不間斷地持續存在。
3.繼續犯必須是一個行為侵犯了同一具體的法益,即犯罪行為自始至終都針對同一對象、侵犯同一法益。
4.繼續犯必須出于一個罪過(一個故意)。
注意:繼續犯的考點主要有兩個。
第一,對繼續犯的追訴期限,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繼續犯跨越新舊法時,適用新法。
第二,共同犯罪的認定:在實施繼續犯的過程中,只要行為沒有終了,第三者知道真相參與犯罪的,一律成立共同犯罪。例如甲拐賣婦女、兒童,乙知道真相后提供幫助或者阻礙他人解救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已成立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共犯;再如,甲綁架被害人后,乙知道真相后負責看管被害人或者去被害人家領取贖金的,乙成立綁架罪的共犯。
為了幫助大家充分備考,體驗實戰,開通了司法考試會員中心每日一練應用系統。其中試題更加貼近考試難度,全部調用最新題庫,隨機練習。并且增加了答案解析、問題討論、筆記交流、你問我答等功能,在做題的同時,與大家一起學習,一起討論!>>點擊進入每日一練<<
更多推薦: 司法考試刑法考點文理解釋及論理解釋 刑法章節試題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