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行政法基本原則概述
一、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涵義
行政法基本原則,是指指導和規制行政法的立法、行政行為的實施和行政爭議的處理的基礎性規范。行政法基本原則貫穿于行政法具體規范之中,同時有高于行政法具體規范,體現行政法基本價值觀念。
二、行政法基本原則的特點
(一)是一種“基礎性規范”,是產生其他具體規則和原則的規范。
(二)是一種高度抽象的并體現行政法的基本價值觀念的規范。 來源:www.examda.com
(三)是一種普遍性規范,它對行政關系進行整體的、宏觀的調整和規范。
(四)不僅指導、調整整個行政執法行為,而且指導和調整行政法的整個立法行為。
(五)而且在一定的政法英杰場合也直接規范行政行為的實施和行政爭議的處理。
三、行政法的一般基本原則
(一)依法行政原則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依法行政原則,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為應依法而為,受法之約束。該原則具體又可分為三項原則:
1、法律創制原則。指法律對行政權的產生、運作具有絕對有效的拘束力,行政權不可逾越法律而行為。
2、法律優越原則。指法律的位階高于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規、規制和命令皆不得與法律相抵觸。
3、法律保留原則。指憲法關于人民基本權利的限制等專屬立法事項,必須由立法機關通過法律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代為規定,行政機關實施任何行政行為皆必須有法律授權,否則,其合法性將受到質疑。
(二)越權無效原則
越權無效原則,是指行政機關必政法英杰須在法定權限范圍內行為,一切超越法定權限的行為無效,不具有公定力、確定力、拘束力和執行力。但是,各國對“越權”的具體解釋和適用范圍有廣有窄。有的國家如比利時將越權僅解釋為違反法律規定的職權,而英國對越權的解釋則十分寬泛,幾乎包括了所有的違法情形,具體包括:(1)違反管轄條件;(2)違反明確的法定程序;(3)不正當的委托;(4)不合理;(5)不相關的考慮;(6)不適當的動機;(7)違反自然正義。英國行政法學權威韋德教授對越權無效原則在行政法中的地位有很高的評價,他認為該原則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則。
(三)比例原則 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比例原則,是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行為應兼顧行政目標的實現和保護相對人的權益,如果為了實現行政目標可能對相對人的權益造成某種不利影響時,應使這種不利影響限制在盡可能小的范圍和限度,使二者處于適度的比例。
該原則源于德國,一般認為包括三個子原則:
(1)妥當性(適當性)原則,指行政行為對于實現行政目的、目標是適當的。即強調手段有助于達成目的。(手段 vs. 目的)
(2)必要性原則,指行政行為應以達到行政目的、目標為限,不能給相對人權益造成過度的不利影響,即行政的行使只能限于必要的度,以盡可能使相對人權益遭受最小的侵害,也就是在數個能夠達成目的的手段中選擇侵害最小的手段。(手段 vs. 手段) 來源:www.examda.com
(3)比例性原則,這是狹義的比例原則,是指行政行為的實施應當衡量其目的達到的利益與侵及相對人的權益二者孰輕孰重,只有前者重于后者,其行為才具有合理性。行政行為在任何時候均不應給予相對人權益以超過行政目的、目標本身價值的損害。(目的 vs. 目的,損害的權益 vs. 行政行為達成的目的)這也就是通常說的:“不能用大炮打小鳥。”
比例原則在大陸法系國家的行政法中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我國臺灣學者陳新民教授稱之為拘束行政權力違法最有效的原則和行政法中的“帝王條款”。
(四)正當程序原則
正當程序原則,是指行政機關作出影響行政相對人權益的行政行為,必須遵循正當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對人、向相對人說明行為的根據、理由,聽取相對人的陳述、申辯,事后為相對人提供相應的救濟途徑等。
正當程序原則起源于英國古老的自然正義(natural justice)原則,該原則已存在了三個多世紀,它包含兩條基本規則:(1)任何人不得為自己案件的法官。(2)任何人在受到懲罰或其他不利處分前,應為之提供公正的聽證或其他聽取其意見的機會。正當程序原則后來在美國憲法(第5條和第14條修正案)中以成文法確定:任何人未經政法英杰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不得剝奪其生命、自由或財產。
第二節 我國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一、我國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形成和確立 來源:考試大
我國行政法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直至在20世紀80年代,才開始建立和發展,因此,我國行政法基本原則目前尚未完全定型,正處在進一步的形成、確立過程中。
在我國行政法學研究的初期,即20世紀80年代初,行政法學者大多將行政法基本原則與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則混同起來。到80年代末,我國行政法學者對行政法基本原則的認識較過去深入了不少。1989年出版的全國第二本統編教材《行政法學》將行政法基本原則概括為合法性原則與合理性原則兩項,顯然突出了法的特色,將法的原則與政治原則區分開來。之后,90年代的行政法著作大都采用此說,但也有學者將之發展為四原則、六原則的。
其實,我國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兩原則說、四原則說、六原則說,盡管在稱謂和內容上有若干區別,但共性是主要的。它們之間的區別更多地是形式上和表述方法上的。
二、我國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內容
(一)行政法治原則(rule of law)
1、依法行政,依法辦事 考試大論壇
2、控制濫用自由裁量權
3、對違法、侵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4、保護人權,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二)行政公正原則(fairness)
它的基本精神是要求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辦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對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別和不同宗教信仰的行政相對人。行政公正原則包括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這兩個方面的要求。下面前三點是實體公正的要求,后三點是程序公正的要求。
1、依法辦事,不偏私 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2、平等對待相對人,不歧視
3、合理考慮相關因素政法英杰,不專斷
4、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
5、不單方接觸
6、不在事先未通知和聽取相對人申辯意見的情況下作出對相對人不利的行政行為
(三)行政公開原則(openness)
行政公開原則的基本含義是:行政行為除依法應保密的以外,一律應當公開。這是20世紀中葉以后迅速發展和推廣的一項行政法基本原則,體現在“政府公開”、“行政公開”、“情報自由”、“政府在陽光下”、“提高政府行為透明度”等口后中,不少國家陸續制定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如《行政程序法》、《政府會議公開法》、《政府規章公布法》、《情報自由法》、《陽光下的政府法》。其具體要求包括:
1、行政立法和行政政策公開 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2、行政執法行為公開
3、行政裁決和行政復議行為公開
4、行政信息、情報公開
(四)行政效率原則(efficiency)
行政效率原則,是指行政機關在行使其職能時,要力爭盡可能快的時間,盡可能少的人員,盡可能低的經濟耗費,辦盡可能多的事,取得盡可能大的社會、經濟效益。行政效率原則主要有下述三項要求:
1、嚴格遵循行政程序和時限
2、行政機構組織精干
3、加強行政決策、行政行為的成本-效益分析 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本章思考題:
1、簡述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含義和特點。
2、簡述越權無效原則。
3、簡述比例原則。
4、簡述正當程序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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