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案例分析題:
(2002年)
一、(本題10分)
李某長期在甲市行人較多的馬路邊尋問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證,然后將需要身份證的人的照片、住址等資料送交何某偽造。何某偽造后,李某再交給購買者。在此期間,李某使用偽造的身份證辦理手機入網手續并使用手機,造成電信資費損失3000余元。為了防止司法人員的抓捕,李某一直將一把三角刮刀藏在內衣口袋中。2001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李某在馬路上尋問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證時,發現錢某孤身一人行走,便竄至其背后將其背包(內有價值2000元的財物)奪走后迅速逃跑。錢某大聲呼喊抓強盜。適逢民警趙某經過此地,趙某將李某攔住。此時李某掏出三角刮刀,朝趙某的腰部捅了一刀后逃離,致趙某重傷。甲市公安機關抓獲李某后,與李某居住地乙市公安機關聯系,發現李某是因為在乙市使用信用卡透支l萬元后,為逃避銀行催收而逃至甲市的。請結合上述案情,分析李某各行為的性質,并請說明理由。
答案:(1)李某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2)李某使用偽造的身份證辦理手機入網手續并使用手機,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3)李某將錢某的背包搶走的行為屬于搶奪行為;后來為抗拒抓捕而將民警趙某捅成重傷的行為構成搶劫罪。(4)李某在乙市使用信用卡透支l萬元,而且逃避銀行催收的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透支后逃避銀行催收,屬于惡意透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解題思路:本題考查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詐騙罪、搶劫罪和倍用卡詐騙罪。(1)《刑法》第280條第3款規定了偽造居民身份證罪。本案中,李某提供相關資料,何某偽造身份匪,再由李某出售;李某雖然沒有直接偽造,其故意為直接偽造者何某提供幫助,幫助何某實施犯罪,李某和何某構成共同犯罪,所以李某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2)本案中,李某以逃避電話費追收為目的,使用偽造的身份證辦理手機入網手續并使用手機,造成電信資費損失3000元。李某的這一行為實質上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的手段使電話公司同意李某先使用后付費,最終達到占有應交納的電話費的目的。教材第176頁明確指出:“以虛假、冒用的身份證件辦理入網手續并使用移動電話,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成立詐騙罪。”(3)本案中,李某雖然在搶奪過程中攜帶了一把三角刮刀,但這并不是屬于《刑法》第267條第2款規定的“攜帶兇器搶奪”的情況。李某攜帶了三角刮刀,是為了防止司法人員的抓捕,不是為了在搶奪過程中使被害人產生恐懼;李某是把三角刮刀藏在內衣口袋中,在實施搶奪的過程中也沒有展示;因此,李某一開始搶奪錢某背包的行為的性質屬于搶奪。后來,李某為抗拒抓捕而將民警趙某捅成重傷的行為,屬于為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依據《刑法》第269條的規定,已經轉化為搶劫罪。(4)《刑法》第196條規定了構成該罪的四種法定情形:“(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在本案中,李某在乙市使用信用卡透支l萬元,而且逃避銀行催收的行為,屬于《刑法》第196條第2款規定的惡意透支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二、(本題10分)
2001年3月13日下午,陳某因曾揭發他人違法行為,被兩名加害人報復砍傷。陳某逃跑過程中,兩加害人仍不罷休,持刀追趕陳。途中,陳某多次攔車欲乘,均遭出租車司機拒載。當兩加害人即將追上時,適逢一中年婦女丁某騎摩托車(價值9000元)緩速行駛,陳某當即哀求丁某將自己帶走,但也遭拒絕。眼見兩加害人已經逼近,情急之下,陳某一手抓住摩托車,一手將丁某推下摩托車(丁某倒地,但未受傷害),騎車逃走。陳某騎車至安全地方(離原地約2公里)停歇一會后,才想到摩托車怎么處理。陳某將摩托車尾部工具箱的鎖撬開,發現內有現金3000元和一張未到期的定期存單(面額2萬元)。陳某頓生貪欲,將2000元現金和存單據為已有,并將摩托車推至山下摔壞。幾日后,陳某使用偽造的身份證在到期之前將存單中的2萬元取出。此后逃往外地。試分析陳某上述各行為的性質,并說明理由。
答案及解析:(1)陳某將丁某推下摩托車然后騎車逃走的行為屬于緊急避險。陳某為了使本人的人身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給丁某造成損害,但該損害沒有超過必要限度給丁某造成不應有的損害。(2)陳某將丁某的3000元現金和存折據為已有,以及使用偽造的身份證冒領存單里存款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也有種觀點認為構成侵占罪,在此我們采納的是前種觀點。理由是:陳某見財起意,產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具備盜竊罪的主觀要件;陳某撬開工具箱取材的行為,具備秘密竊取數額較大財務的客觀要件,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因此構成盜竊罪。陳某奪取摩托車的行為雖然屬于緊急避險、不構成犯罪,但是這不排斥他竊取工具箱內財務具有犯罪的性質。又摩托車雖然在陳某的控制下,但工具箱內的財物認為認為仍在車主丁某的控制之下,陳某“破封”取財,仍具有盜竊的性質而非侵占行為。陳某使用偽造的身份證冒領存單里存款的行為,具有詐騙的性質。但是鑒于這一行為是其盜竊行為的后續行為,具有牽連性質,不必作為獨立的犯罪定罪處罰。(3)陳某將摩托車故意推下山崖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嚴重情節的行為。題中陳某故意將丁的摩托車推下山崖致其毀損的因而構成故意毀損財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