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司法考試對于每一個考友來說都是一次艱苦的戰斗。在9月17日,第一場考試的戰斗號角吹響之后,大家已經能從熟悉的不熟悉的考點中嗅到與以往所經歷的律師資格考試和司法資格考試不一樣的氣息。今年考題可用三個字加以概括:“活、新、廣”。考得“活”是筆者參加本次司法考試最深刻的體會。“活”字也預言了“背法條通過考試”時代的終結,在今年的試題中已經難覓直接法條題的蹤影,為數不多的幾道法條題要么經過考官們精心的偽裝,要么選取考生們易忽視的考點考察,比如對商業銀行破產清算后財產分配順序一題。今年司考的靈活度在第三卷民法卷的體現尤為突出。今年的第三卷讓每一個人對民法考試有了全新的認識——原來民法可以這么難。“活”還體現在試題的綜合性強方面,比如卷二把侵犯商業秘密罪和專利侵權放在一起考,卷四把公司法和刑法放在一起考等,諸如此類的題目比比皆是。“活”還活在考題的深度上,許多貌似平靜的題目后面往往暗藏陷阱,不小心就會上當。
“新”是歷來司法考試必有之特點,而這一次卻賦予了“新”更為豐富的內容。一是內容新,這一點在第一卷尤甚。許多從未考過的知識點、新增加的知識點紛紛登上了司考的舞臺,比如第一卷國際經濟法的國際保理問題、外國人國籍的認定問題等。二是考察角度也煥然一新。今年法制史的考察就不再像往年一樣羅列某朝某代的制度讓考生們選擇,而是加強了法制史的運用分析能力和歸納能力的考察。三是司法考試越來越貼近時代的步伐。今年銀行業搞反洗錢,司考就著重筆墨于破壞金融秩序罪的考察,考洗錢罪,考逃匯罪。隨著港澳的回歸和與港澳臺三地交流的加強,司考就考察與三地在司法協助方面的制度。法律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律來源生于生活,運用于生活,本次司法考試中也不例外地考了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像第四卷從超市搜查顧客背包事件討論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就可見一斑。
“廣”亦稱本屆司考的一個重頭戲。每場考試考完都不免要感慨:這個問題也要考啊。法學原本就是一門博大精深的學科,此次考試更是把這一特點發揮得淋漓盡致。還是來說說第三卷,今年民法卷堪稱變化最大的一卷,打破了往年合同法“一法獨大”的狀況,而改為廣泛考察知識產權、繼承、破產等法律,名副其實地是民商法經濟法的綜合卷了。
綜觀今年司法考試“活、新、廣”三大特點,作為一名考生,我感覺司法考試的重點已經分散開來,合同法,擔保法等已經和專利法、著作權法等平分秋色,以往的考察重點已經不是重中之重,而往日的所謂送分題也已經風光不在。一句話,司法考試是越來越難了。
2005年的司法考試已經預示了司考前進的方向,備戰司考已經成為一個辛苦之極、痛苦之極的過程。但是,為了圓一個司考夢,圓一個法官夢,我們依然戰斗在考試的前沿,相信,“梅花香自苦寒來”,一定會成功!
今年試題有點難
武漢大學法學院碩士生 彭麗明
我剛剛參加完這次司法考試,對于我來說,從試卷的整體來看,有些偏難,側重于對基本理論性知識的考察,特別體現在對法學基本概念的透徹理解上。以下對這四份試卷作一簡要的評析。
對于試卷一,側重于考察一些新出臺的司法解釋,特別體現在國際法條約規定方面,大多數考生忽視了對這方面的復習。
對于試卷二,在刑法方面,沒有考察大多數考生認為的重難點,比如說差不多每年必考的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形態、一些很重要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瀆職方面的犯罪),這些方面幾乎沒有考,反而考了一些最基本的刑法知識,體現了基礎知識的重要性。在行政法方面,絕大多數考生普遍反映偏難,大多數試題不知如何著手,許多題目只有憑感覺填選答案,不知是不是由于行政法的法條過于具有牽連性,對于行政法試題不知有何應對之策?
對于試卷三,在民法方面,體現了對基本概念的透徹理解,沒有比較扎實的民法知識,很難準確把握好答案。有一些考生認為今年的民法試題比往年的民法試題難度加大,直接的法條題減少了,試題的理論性加強了。在民訴方面,還覺得難度與往年持平,還比較好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