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商標法》的年均律考分值為5分左右,同《專利法》相當,題型基本上限于選擇題,自1996年以來一直未有案例分析題出現。從歷屆考題看,本法的重點內容有以下四個方面:
1、 注冊商標的申請、續展、撤銷及變更;
2、 注冊商標的許可使用;
3、 注冊商標爭議的裁定;
4、 侵犯商標權的行為形態及法律責任。
本法的理論性不強,幾乎所有考題的解答都是對相關法條的直接援用或翻版,且所考查的多為細節性內容,故對考生熟讀熟記法條提出了較高要求。對此,我們在評述中會幫助讀者理清并掌握這些重點法條。
一、 重點法條:
第3條。
第4條。
相關法條:本法第34、36、37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2條。
意思分解:
1、 我國商標法對商標注冊采自愿原則(第5條有例外),惟注冊商標始受法律保護,注冊人對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
2、 商標注冊人的專用權僅限于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第3、37條)。
3、 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第4條第3款)。
4、 注意商標注冊主全包括哪些人(第4條第1款;《商標法實施細則》第2條)。
二、重點法條:
第5條。
相關法條:本法第33、36、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7條。
意思分解:
特別注意強制商標注冊的兩種商品:人用藥品和煙草制品(《商標法實施細則》第7條。
三、重點法條:
第7條。
相關法條:本法第8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26條。
意思分解:
1、 商標使用人的注明義務(《商標法實施細則》第26條)。
2、 重點掌握第8條:(1)不得使用的文字、圖形種類(第1款)。
3、 地名不得用作商標,但有例外:商標法實施前已使用地名的商標有效。
四、重點法條:
第9條。
第10條。
相關法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3條第2款、第14條第2款。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意思分解:
外國人在中國申請注冊商標,必須委托國家工商局指定的商標代理商代理。律考中??疾槭悄南聶C關指定的代理商代理。
五、 重點法條:
第13條。
第14條。
意思分解:
1、 注意在第13條情形下,應另行申請注冊。
2、 注意在第14條情形下,應重新申請注冊。
六、 重點法條:
第18條。
相關法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13條。
意思分解:
重點掌握商標注冊沖突解決規則:
?。?) 申請在先原則; 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2) 使用在先原則;
?。?) 均未使用的,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抽簽決定或商標局裁定(《商標法實施細則》第13條)。
不要混淆:
雙方均未使用的,并非徑直則商標局裁定,而是先由申請人之間協商解決。只有在協商失敗情況下,才采用抽簽或裁定方式解決。
七、重點法條:
第21條。
相關法條:本法第19、22條。
意思分解:
1、 商標評審委員會是一行政主體。
2、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為終局決定,不具可訴性。
八、重點法條:
第23條。
第24條。
相關法條:本法第32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22條第2款。
意思分解:
以上幾個條文為 律考熱點,應予重視。 來源:考試大
1、 掌握商標注冊有效期、寬展期期間。
2、 續展注冊商標有效期起算點為何(《商標法實施細則》第22條第2款),2000年律考即曾考查過。
不要混淆:如果一個商標于1988年6月1日核準注冊,則它應于1998年6月1日有效期滿,注冊人至遲應在1998年12月1日之前提出續展申請,否則會被注銷(第24條第1款)。但應注意,若有他人申請與該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注冊商標,商標局不予核準的期間并不是截止到1998年12月1日,而是截止到1999年12月1日(第32條)。
九、重點法條:
第25條。
相關法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21條。
意思分解:
以上兩個條文是關于商標轉讓制度的基本規定,應注意:
1、 受讓人保證質量義務(第1款)。
2、 一并辦理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商標(《商標法實施細則》第21條第2款)。
3、 不予核準的注冊商標轉讓的幾種情形(《商標法實施細則》第21條第3款)。
十、重點法條:
第26條。
相關法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35條第1款。
意思分解: 來源:考試大
以上兩上條文是關于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制度的基本規定。應注意:
1、 被許可人的保證質量義務(第1款)。
2、 許可人的確良監督義務與標明義務(第1款及第2款)。
3、 許可人報送合同備案義務(《商標法實施細則》第35條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