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習法條之前,必須搞清楚的幾個問題是:
一,所有民事立法文件中,哪些是要重點掌握的,哪些是一般掌握的,哪些根本不需要掌握;
二,在某一民事立法文件中,哪些法條是重點法條,哪些是一般理解的法條,哪些是不需要看的法條。
三,不同的民事立法文件的法條間存在的沖突,應該如何解決。
對于上面的幾點問題,在復習過程中的解決辦法一般參照以下幾點:
首先,根據市面上的重點法條輔導用書,在列入考試范圍的民事法律法規中,確立哪些是要重點記憶的法律法規。一般情況下,民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婚姻法和繼承法及其法律的司法解釋都是比較重要的。其中合同法尤為重要。
其次,在一個法律文件中確定重點法條的問題,應根據法條本身的性質來決定。如果屬于程序性的法條,或者罰則部分,都屬于一般了解的法條,否則,為重點法條。合同法、合同法解釋的多數法條規定均為重點法條。對于重點法條的復習主要從兩個層次上把握:一是意思分解,即該法條有幾層意思,每一層意思的命題點如何、應掌握那些問題以及對易錯法條的理解;二是把握該法條相關的條文,即聯系相關法條與把握沖突法條的適用。
再次,對于不同民事立法性文件的法條之間存在的沖突,要注意相關法條的比較與研究。相關法條主要是關聯性法條與沖突性法條,根據民法理論找出它們之間的關聯所在域沖突所在,并加以梳理,一定不要含含糊糊,囫圇吞棗。
最后,要懂得民事法律法規的特殊性,也即相對性。因民事法律法規的絕大多數條文均具有考查的可能性。所謂重點法條,也即是被考查的可能性較大,或者其內容在整個法律法規中居于重要的地位,或者其內容易生歧義等。
以上是講師對復習民法法條的一些經驗總結,我在此對之進行整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