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董事會作出一項決議,部分股東認為該決議違反公司章程,欲通過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董事會的決議。這些股東應當如何提起訴訟?
A.以股東會名義起訴公司
B.以公司名義起訴董事會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C.以股東名義起訴董事會
D.以股東名義起訴公司采集者退散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據《公司法》第22條第2款規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因此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要求撤銷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關,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因此股東起訴時應該以公司為被告。因此本題選D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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