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章程的概念
公司章程是規定公司的組織及行為的基本規則的重要文件,制定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必要條件和必經程序之一。
二、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一)制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由發起人制定,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制定。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其章程的制定在《公司法》第66條規定有兩種制定方式:一種是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一種是由董事會制定,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對于一人公司的章程制定是由股東一人制定。
制定公司章程是多人的共同行為,須經全體制定人一致同意。公司章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全體制定人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公司章程才能生效。但是,僅此而已,無需登記才生效。
(二)修改
原則上公司章程所記載的事項,不論是絕對記載事項,還是任意記載事項,均可變更,但要遵循以下原則:第一,不損害股東利益;第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第三,不妨害公司的一致性。
公司章程的修改是重大事項《考試大網》,要經過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三、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圍
《公司法》第11條,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新公司法》擴大了高級管理人員的范圍,如上市公司中的董事會秘書屬于高級管理人員的范疇。
注意,公司章程對公司員工和公司債權人、債務人并不具有約束力。
四、例題分析
某商務公司章程規定:董事長未經股東會授權,不得處置公司資產,也不得以公司名義簽訂非經營性合同。一日,董事長任某見王某有一棟別墅,遂決定以自己使用的公司舊辦公樓與王調換,并辦理了過戶手續。對任某的換車行為,下列哪一種說法是不正確的?
A.違反公司章程處置公司資產,其行為無效
B.違反公司章程從事非經營性交易,其行為無效
C.并未違反公司章程,其行為有效
D.無論是否違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無惡意,該行為就有效
「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