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外交機關和外交人員,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中央外交機關一般包括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外交部門
B、臨時代辦是臨時代替代辦履行職務的人
C、派遣國派遣館長和武官之前應該征得接受國的同意
D、遞交國書是接受國確認使館館長身份,接受其履行職務的依據。大使、公使和代辦應將國書正本遞交接受國的國家元首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選項A錯誤。中央外交機關包括國家元首、政府和外交部門。注意,這里沒有個體,都是機關。國家元首是一個國家機關。A項中的政府首腦這一表述不符合法律的規定。選項B錯誤。大家一定要注意區別代辦和臨時代辦。外交使館分為三個等級:大使館、公使館和代辦處。代辦是代辦處這一等級使館的館長.臨時代辦則是臨時代替任何一級館長履行職務的人,其代理范圍包括上述三類使館的館長。所以B項中的說法是不正確的。選項C正確。根據國際法的規定,派遣國派遣使館館長和武官之前.應先將其擬派人選通知接受國,征得接受國同意后正式派遣。根據《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第2條規定,如果委派接受國國籍的人或第三國國籍的人為使館外交人員,則仍須經接受國的同意方得派遣。選項D錯誤。根據國際法的規定,大使和公使將國書正本遞交接受國的國家元首。代辦將其委任書遞交給接受國的外交部長。代辦的級別還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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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左鎮位于甲乙兩國交界處,下列做法符合國際法的是:
A、甲乙兩國可以制定方便兩國邊民往來的政策,商定江左鎮居民短期往來邊界可以不辦理簽證
B、甲國軍隊巡邏時發現界標遭到破壞,甲國軍隊迅速按照原樣進行了復原、全程錄像并立即通知了乙國相關機關
C、甲國警察機關在江左鎮發現若干來自乙國的非法偷渡者.遂將其羈押并通知了乙國相關機構
D、江左鎮受到了來自乙國流民的大規模沖擊,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此事件應由雙方成立的共同管理機構處理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選項A正確。兩國可給予邊民交往特殊便利。再說本來就是人家兩國的邊境,只要不違法國際強行法,當然沒問題啊。選項B錯誤。在界標保護的通知與重建問題上,若一方發規情況,應盡快通知另一方,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修復或重建。這里一定注意“雙方在場”這一措辭,在題目中哪怕說出花來只要雙方代表不在就不行。選項C錯誤。這道題很有迷惑性,與一般認知有出入。根據國際法。邊境一般事件(如:偷渡、違章越界、損害界標等)由雙方代表成立的管理機構處理,重大事件由外交機關處理。這和我們的一般認知并不相同,大家一定注意。C項中的情形屬于一般事件,應由管理機構處理。大家注意,邊境事件的處理和我們的一般認知是不同。選項D錯誤。如C項解析所示,重大事件由外交機關處理。D項中特別強調了“大規?!焙汀爸卮蟆?。這些詞匯在解題時不應忽視。
3、甲國A科考船舶意圖穿越我國領海去公海進行科學考察。在穿越途中A船舶發現一條罕見的魚。為了獲得第一手資料,A船舶放下小型科考潛艇進行水下跟蹤并放飛小型無人機空中跟蹤,同時還對該片海域的水文情況進行了測量。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該船舶放下潛水艇進行水下追蹤的行為符合國際法
B、該船舶放飛無人機的行為符合國際法
C、該船舶對該區域水文情況進行測量的行為符合國際法
D答案:D
參考解析:選項A錯誤。根據國際法的規定,潛水艇可以適用無害通過制度。但必須在水面航行并展示船旗。題目中的潛水艇進行“水下”追蹤顯然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選項B錯誤。根據國際法的規定,船舶在無害通過的過程中起落飛機的行為屬于“有害”,所以該行為也不符合國際法。選項C錯誤。這個選項很具有迷惑性,科學研究和測量行為往往被認為屬于無害的行為。但在無害通過制度中,這種行為恰恰被認為屬于有害。根據國際法的規定,無害通過過程中進行的捕魚、研究或測量行為屬于“有害”行為.不符合國際法的規定。選項D正確。如C項解析所述,在無害通過過程中的捕魚行為是違反國際法的。題目中的捕魚行為發生在我國領海中,處于無害通過的過程中,當然是違反國際法的。、如果該船舶最終在我國領海中捕獲了該魚,此行為違反國際法的。
4、甲乙兩國因海洋資源開發糾紛訴至聯合國國際法院,甲國在庭審中證明目前絕大部分國家在處理此類爭端的時候都以賠償實際損失為通行做法.且上述國家都認為這樣做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本案也應該以賠償實際損失為處理結果。乙國則認為其他國家的做法對其沒有約束力,仍要求法院判令甲國賠償可期待利益損失。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本案中賠償實際損失的做法應當被認定為國際習慣
B、乙國的抗辯是正確的
C、甲國可以援引國際法學家奧本海的觀點證明其主張.該學說構成國際法淵源
D、國際習慣具有任意性,必須經雙方選擇才能對相關主體產生法律約束力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選項A正確。國際習慣的構成包括客觀和主觀兩方面要素,可以表述為:通例(客觀物質)+法律確信(主觀心理)。其中,客觀物質要素指各國間通例的存在,可以通過各種文件和外交實踐加以證明。主觀心理要件則是各國接受其為法律。題干中很明顯地說明這兩個要素已經同時具備。所以本案中賠償實際損失的做法可以被認定為國際習慣。選項B錯誤。根據國際法的規定,國際習慣能夠約束所有的國際法主體.這種約束力一經證明即告產生。所以乙國的抗辯是錯誤的。選項C錯誤。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的規定,國際法的淵源有三種,具體包括國際條約、國際習慣和一般法律原則。另外,學說、判例和國際組織的決議這三種資料只能作為確定一般法律原則的輔助資料.其本身不是國際法的淵源。大家注意,學說、判例和國際組織決議的考點在于可以援引,但不是淵源。選項D錯誤。國際習慣具有廣泛的效力,能夠約束所有的國際法主體且不需要經過雙方的選擇。
5、甲、乙兩國之間爆發了戰爭,根據海牙體系的規定,以下說法中正確的是:()
A、甲國在與乙國的戰爭中,使用了某種新型作戰方法,造成乙國大量平民傷亡,由于該作戰方法未在任何條約中被規定,因此,甲國的做法符合國際法
B、甲國根據情報,認為乙國的武裝分子躲藏在一居民聚居區內,于是對該居民區實施了轟炸,甲國的這一行為符合國際法
C、甲國在與乙國的戰爭中使用了某種炸彈,該炸彈中所含的放射性物質對乙國的水源造成了污染,甲國的這一行為違反了國際法
D、乙國士兵化裝成平民,對甲國軍隊進行了攻擊,乙國的這一行為符合國際法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海牙體系規定:①禁止過分殺傷力的武器;②禁止不分皂白的戰爭手段和方法;③禁止改變環境的戰爭手段和方法;④禁止背信棄義的戰爭手段和方法。據此,本題C正確,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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