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向甲求購一輛摩托車,甲看到路邊正好停了一輛摩托車,就指著這輛摩托車說:“這輛便宜賣給你了?!币宜旖o了甲5000元,后將摩托車開走。事實上,乙也知道甲并不是摩托車的車主。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甲構成詐騙罪,乙構成侵占罪
B、甲構成侵占罪,乙無罪
C、甲、乙構成盜竊罪的共犯
D、甲構成盜竊罪,乙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甲成立盜竊罪,乙成立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具體分析如下:路邊的摩托車雖然處于物主人實力控制之外,但是根據社會一般觀念,仍在物主人的占有之下,甲將這輛摩托車“賣”給乙時,已經將他人所有、占有的財物轉化為自己占有、所有,而且是通過平和手段完成的轉化,主觀上存在故意,并帶有非法占有財物的目的,應當認定其構成盜竊罪。乙明知摩托車不是甲的所有物,可能是甲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贓物,仍執意購買,主觀上存在故意,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綜上所述,甲成立盜竊罪,乙成立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掃碼領法考歷年真題答案/進報名答疑群:

領法考真題答案 | 
進法考報名答疑群 |
2、關于法的發展說法,下列哪一項是正確的?( )
A、法的繼承體現的是時間關系,不同階級屬性之間的法律不得進行繼承
B、法律移植的對象是外國法,不包括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
C、法律成為形式法、實證法,是法的現代化的標志之一
D、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是根據法的經濟基礎及統治階級意志的不同而進行的分類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法的繼承是指不同歷史類型之間的法的承繼,體現的是時間關系,不同階級屬性之間的法律可以進行繼承。A項錯誤。法的移植是指一國對外國法律制度的借鑒,包括外國法、國際法及國際慣例。B項錯誤。法的現代化的標志:法律成為實證化的法律和形式化的法律,其合法性來自于自身,并且重視自身的價值。C項正確。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是根據法的歷史傳統和表現形式進行的分類。D項錯誤。
3、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根據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可針對全國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發布某些具有指導作用的指導性案例,并且規定“各級人民法院審判類似案例時應當參照”。下列說法哪一項是正確的?( )
A、指導性案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屬于法的正式淵源
B、指導性案例有利于彌補成文法的局限
C、指導性案例屬于司法解釋的范疇,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
D、各級法院審判類似案件,都應當參照指導性案例,在這個意義上,指導性案例屬于判例法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最高院的指導性案例具有參照適用力,屬于法的非正式淵源。在我國,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A項錯誤。指導性案例有利于實現同案同判,將司法適用中的任意性降到最低,利于彌補成文法律的局限性。B項正確。司法解釋是指最高司法機關針對法律具體應用問題作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解釋。指導性案例并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而是具有“參照適用力”“說服力”,不屬于司法解釋的范疇。C項錯誤。指導性案例不屬于判例法,判例法的特征在于下級法院審理類似案件時“必須遵守”。并且,我國并不是判例法國家,不存在判例法。D項錯誤。
4、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 )
A、張三為有婦之夫,后又迎娶李四,長期與李四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原配的哥哥甲不忍妹妹傷心,故痛毆張三,致其輕傷,甲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B、正當防衛造成的損害可能超過不法侵害造成的損害
C、若對不法侵害行為具有防衛的必要性與相當性,則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也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D、乙與他人在海上遇難,兩人抱住一塊木板,但木板只能承受一人重量,乙為了救自己將他人推進海里,乙不成立緊急避險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A項錯誤。對重婚不能進行正當防衛。對于社會利益、國家利益的侵害,雖然可能屬于不法侵害,但只有這種社會利益和國家利益與個人利益有密切關系,且對個人利益有緊迫的危險時,才可進行正當防衛。B項正確。正當防衛的防衛手段必須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必要限度以制止不法侵害、保護法益的合理需要為標準,因此其造成的損害存在超過不法侵害造成的傷害的可能性。C項正確。成立防衛過當首先要求存在過當結果,其次還要求對過當結果至少存在過失,才能負刑事責任。對不法侵害而言,如果符合時間上的適時性,滿足防衛手段的必要性和相當性,即便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也屬于正當防衛,不過當。D項正確。在這種環境下,雙方獲救機會均等,沒有一方的犧牲地位被特定化,因此乙不構成緊急避險,但其有可能根據期待可能性原理免責。
5、關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選項正確(不考慮數額和情節)?()
A、甲走私各種彈頭、彈殼入境,卻發現無法組裝(不屬于廢物),遂將其出售給知道真相的乙,甲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乙成立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B、甲為讓乙能償還自己的借款100萬元,將庫房出租給乙,以供其存儲走私的汽車,獲取借款和租金150萬元后將其投入自己公司經營中,甲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共犯與洗錢罪C、甲在境外購買了大量黃金首飾,在入境時未向海關申報,被查獲后還發現,其包裹里還存放有大量淫穢光盤,甲成立走私貴重金屬罪與走私淫穢物品罪
D、一年內因走私被給予兩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那么,將“一年內因走私被給予一次刑事處罰、一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認定為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屬于當然解釋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①2014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一款)走私各種彈藥的彈頭、彈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51條第一款的規定,以走私彈藥罪定罪處罰。具體的定罪量刑標準,按照本解釋第1條規定的數量標準的五倍執行。(第二款)走私報廢或者無法組裝并使用的各種彈藥的彈頭、彈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53條的規定,以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定罪處罰;屬于廢物的,依照刑法第152條第二款的規定,以走私廢物罪定罪處罰。刑法第155條第(一)項規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國家禁止進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其他貨物、物品,數額較大的,以走私罪論處。甲走私各種彈頭、彈殼進境,卻發現無法組裝(不屬于廢物),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乙故意直接向走私人甲收購其走私進口的貨物、物品的,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而不成立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A選項說法錯誤。②刑法第156條規定,與走私罪犯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論處。甲明知乙走私汽車,而為其提供庫房,以供乙存儲走私的汽車,乙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正犯,甲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幫助犯。甲因此獲得150萬元借款和租金,將其投入自己公司的經營中,屬于分得走私利潤的行為,不成立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因為本犯實施贓物犯罪行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甲也不成立洗錢罪,因為上游犯罪的本犯不可能成立洗錢罪,即自洗錢的行為不成立洗錢罪,這是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B選項說法錯誤。③按照刑法第151條第二款的規定,走私貴重金屬罪僅限于走私出口的行為。但甲從境外走私入境的行為雖然不符合走私貴重金屬罪的構成要件,但甲的行為至少符合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構成要件,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而非走私貴重金屬罪。甲同時走私淫穢物品,根據其走私的數量可以判斷,甲具有牟利或者傳播淫穢物品的目的,成立走私淫穢物品罪。2014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規定,在走私的貨物、物品中藏匿刑法第151條、第152條、第347條、第350條規定的貨物、物品,構成犯罪的,以實際走私的貨物、物品定罪處罰;構成數罪的,實行數罪并罰。因此,甲的行為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與走私淫穢物品罪,應當數罪并罰。C選項說法錯誤。④2014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規定,刑法第153條第一款規定的“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中的“一年內”,以因走私第一次受到行政處罰的生效之日與“又走私”行為實施之日的時間間隔計算確定;“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的走私行為,包括走私普通貨物、物品以及其他貨物、物品;“又走私”行為僅指走私普通貨物、物品。既然“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那么,按照舉輕以明重的當然解釋原則,“一年內因走私被給予一次刑事處罰、一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理應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D選項說法正確。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D選項。
熱點推薦:
2021年法考題庫:[章節練習][歷年真題][模擬試題][全真機考]在線測試
2021年法考報考信息查詢:法考報考條件/報名時間/考試時間
233網校法考火熱招生:講師帶你直擊考點、穩拿關鍵分、主客觀全面提升!【點擊前往>>】
加法考學霸君【ks233wx19】好友領《2020年法考真題答案》、包郵送《法考精編講義》教輔、享一對一報考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