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有甲公司領導王某與私企乙公司簽訂采購合同,以10萬元的價格向乙公司采購一批設備。后王某發現,丙公司銷售的相同設備僅為6萬元。王某雖有權取消合同,但卻與乙公司老總劉某商議,由王某花6萬元從丙公司購置設備交給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萬元的價格賣給甲公司。經王某簽字批準,甲公司將10萬元貨款支付給乙公司后,劉某再將10萬元返給王某。劉某為方便以后參與甲公司采購業務,完全照辦。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2017】
A、王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構成貪污罪,貪污數額為10萬元
B、王某利用與乙公司簽訂合同的機會謀取私利,應以職務侵占罪論處
C、劉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事后將貨款交給王某,劉某行為構成貪污罪
D、劉某協助王某騙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國家工作人員,故構成詐騙罪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刑法》第九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據此可知,國有甲公司領導在主體身份上應為國家工作人員,因此其侵吞單位公款的行為構成貪污罪,犯罪金額為4萬元。劉某協助王某騙取公款,構成貪污罪的共犯。
2、關于我國刑事訴訟構造,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2017】
A、自訴案件審理程序適用當事人主義訴訟構造
B、被告人認罪案件審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辯對抗
C、偵查程序已形成控辯審三方構造
D、審查起訴程序中只存在控辯關系
【正確答案】 D
3、甲、乙共同對丙實施嚴重傷害行為時,甲誤打中乙致乙重傷,丙乘機逃走。關于本案,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2016】
A、甲的行為屬打擊錯誤,按照具體符合說,成立故意傷害罪既遂
B、甲的行為屬對象錯誤,按照法定符合說,成立故意傷害罪既遂
C、甲誤打中乙屬偶然防衛,但對丙成立故意傷害罪未遂
D、不管甲是打擊錯誤、對象錯誤還是偶然防衛,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傷害罪既遂
【正確答案】 CD
4、關于犯罪未遂的認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2016】
A、甲以殺人故意將郝某推下過街天橋,見郝某十分痛苦,便攔下出租車將郝某送往醫院。但郝某未受致命傷,即便不送醫院也不會死亡。甲屬于犯罪未遂
B、乙持刀攔路搶劫周某。周某說“把刀放下,我給你錢”。乙信以為真,收起刀子,伸手要錢。周某乘乙不備,一腳踢倒乙后逃跑。乙屬于犯罪未遂
C、丙見商場櫥柜展示有幾枚金錠(30萬元/枚),打開玻璃門拿起一枚就跑,其實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金錠仍在。丙屬于犯罪未遂
D、丁資助林某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但林某尚未實施相關犯罪活動即被抓獲。丁屬于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未遂
【正確答案】 BC
5、關于因果關系,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2015】
A、甲駕車經過十字路口右拐時,被行人乙扔出的煙頭擊中面部,導致車輛失控撞死丙。只要肯定甲的行為與丙的死亡之間有因果關系,甲就應當承擔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
B、甲強奸乙后,威脅不得報警,否則殺害乙。乙報警后擔心被甲殺害,便自殺身亡。如無甲的威脅乙就不會自殺,故甲的威脅行為與乙的死亡之間有因果關系
C、甲夜晚駕車經過無照明路段時,不小心撞倒丙后繼續前行,隨后的乙未注意,駕車從丙身上軋過。即使不能證明是甲直接軋死丙,也必須肯定甲的行為與丙的死亡之間有因果關系
D、甲、乙等人因瑣事與丙發生爭執,進而在電梯口相互廝打,電梯門受外力擠壓變形開啟,致丙掉入電梯通道內摔死。雖然介入了電梯門非正常開啟這一因素,也應肯定甲、乙等人的行為與丙的死亡之間有因果關系
【正確答案】 CD
6、關于單位犯罪,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2015】
A、就同一犯罪而言,單位犯罪與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標準完全相同
B、《刑法》第一百七十條未將單位規定為偽造貨幣罪的主體,故單位偽造貨幣的,相關自然人不構成犯罪
C、經理趙某為維護公司利益,召集單位員工毆打法院執行工作人員,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的,成立單位犯罪
D、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發現其曾銷售偽劣產品20萬元。對此,應追究相關自然人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刑事責任
【正確答案】 ACD
7、1999年11月,甲(17周歲)因鄰里糾紛,將鄰居殺害后逃往外地。2004年7月,甲詐騙他人5000元現金。2014年8月,甲因扒竊3000元現金,被公安機關抓獲。在訊問階段,甲主動供述了殺人、詐騙罪行。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2014】
A、前罪的追訴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甲所犯三罪均在追訴期限內
B、對甲所犯的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與盜竊罪應分別定罪量刑后,實行數罪并罰
C、甲如實供述了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成立自首,故對盜竊罪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D、甲審判時已滿18周歲,雖可適用死刑,但鑒于其有自首表現,不應判處死刑
【正確答案】 ABCD
8、關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論述,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2014】
A、甲持有大量毒害性物質,乙持有大量放射性物質,甲用部分毒害性物質與乙交換了部分放射性物質。甲、乙的行為屬于非法買賣危險物質
B、吸毒者甲用毒害性物質與販毒者乙交換毒品。甲、乙的行為屬于非法買賣危險物質,乙的行為另觸犯販賣毒品罪
C、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甲,將槍贈與他人。甲的行為構成非法出借槍支罪
D、甲父去世前告訴甲“咱家院墻內埋著5支槍”,甲說“知道了”,但此后甲什么也沒做。甲的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
【正確答案】 ABCD
9、甲欲殺乙,將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鐘后,甲發現乙未死,便舉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帶上,刺第三刀時刀柄折斷。甲長嘆“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氣了”,遂將乙送醫,乙得以保命。經查,第一刀已致乙重傷。關于甲犯罪形態的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2013】
A、故意殺人罪的未遂犯
B、故意殺人罪的中止犯
C、故意傷害罪的既遂犯
D、故意殺人罪的不能犯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刑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據此可知,認定犯罪中止的時間條件是“犯罪過程中”,犯罪過程結束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達到犯罪目的的,屬于犯罪未遂。本案中,甲欲殺乙,掐住乙的脖子致“乙深度昏迷”(以為乙已經死亡)達“30分鐘”,意表明犯罪過程已告一段落,因誤以為死亡結果已經發生而歸于未遂,按未遂論。“30分鐘”之后的刀刺、送醫院搶救行為疑似與答案(結論)無關。
10、甲(15周歲)求乙(16周歲)為其搶奪作接應,乙同意。某夜,甲搶奪被害人的手提包(內有1萬元現金),將包扔給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開。乙害怕坐牢,將包扔在草叢中,獨自離去。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2013】
A、甲不滿16周歲,不構成搶奪罪
B、甲與乙構成搶奪罪的共犯
C、乙不構成搶奪罪的間接正犯
D、乙成立搶奪罪的中止犯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共犯的成立、相對刑事責任年齡、犯罪形態、間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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