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制度是人們群眾實現自我管理、自我約束和自我服務的一項民主制度,是我國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一種重要方式。信訪工作是各級人民政府堅持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源頭上預防各種矛盾和糾紛的重要制度。在考試中也是出題頻率較高的知識點,考生復習時不可掉以輕心。
一、牢記并收藏
(一)人民調解法規與政策
人民調解法規與政策考點 |
人民調解原則 | 1、依法調解原則,依法調解原則是人民調解的依據。
2、自愿平等原則,自愿平等原則是人民調解的基礎,貫穿整個人民調解活動始終。
(1)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糾紛,必須出于雙方當事人的自愿;
(2)調解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
(3)調解協議的履行必須出自當事人的自愿。
3、尊重當事人權利的原則,尊重當事人的權利,是人民調解的保障。 |
當事人在調解中的權利和義務 | 1、當事人在調解中的權利
(1)選擇或接受人民調解員
(2)接受調解、拒絕調解或者終止調解
(3)要求調解公開進行或者不公開進行
(4)自主表達意愿、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1、當事人在調解中的義務
(1)如實陳述糾紛事實
(2)遵守調解現場秩序,尊重人民調解員
(3)尊重雙方當事人行使權利 |
調解協議的內容、效力及確認 | 1、調解協議的內容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可以制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必須載明以下事項: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2)糾紛的主要事實、爭議事項以及各方當事人的責任;
(3)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內容,履行方式、期限。
2、調解協議的效力
(1)調解協議書自各方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捺指印,人民調解員簽名并加蓋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之日起生效。
(2)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
3、調解協議的確認
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達成調解協議后,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 |
(二)信訪工作法規與政策
信訪工作法規與政策考點 |
信訪工作的機構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是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信訪工作的行政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1、受理、辦理、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
2、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
3、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4、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
5、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6、對本級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 |
信訪事項的提出 | 1、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2、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3、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4、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
5、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
注:多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超過5人。 |
信訪事項受理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在15日內按下列方式處理:
1、信訪對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分別向有關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檢察院提出。
2、對依照法定職責屬于本級人民政府或其工作部門處理決定的信訪事項,應當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情況重大、緊急的,應當及時提出建議,報本級人政府決定。
3、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行政機關,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
4、對轉送信訪事項中重要情況需要反饋辦理的結果的,可以直接交由行政機關辦理,在指定辦理期限內反饋結果,提交辦結報告。 |
二、現在開始做
1、根據《人民調解法》,在人民調解工作中,當事人一方明確拒絕調解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不得調解。這體現了人民調解的( )原則。
A. 公正
B. 自愿
C. 平等
D. 公開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糾紛,必須出于雙方當事人的自愿。當事人發生糾紛以后,是否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首先決定于當事人愿不愿意接受調解,當事人接受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就予以受理;如果當事人不同意某個調解委員的調解,就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愿,更換調解委員;如果當事人根本不同意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就不得硬性調解或者強迫調解。
2、根據《人民調解法》,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 )。
A.具有法律約束力
B.公證后具有法律約束力
C.由一方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后具有法律約束力
D.由雙方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后具有法律約束力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本題考查人民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問題。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
3、某市信訪部門收到群眾提出的信訪事項并進行了登記,根據《信訪條例》,下列對這些事項處理的方式中,正確的是( )。
A. 屬于依法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不予受理,但應告知信訪人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
B. 屬于由本級人民政府處理的,書面通知信訪人向本級政府提出
C. 屬于由本級人民政府其他部門處理的,書面告知信訪人向有關部門提出
D. 涉及下級行政機關的,書面通知信訪人向下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提出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對依照法定職責屬于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門處理決定的信訪事項,應當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情況重大、緊急的,應當及時提出建議,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決定。故BC錯誤。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故D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