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社會工作專業化職業化水平,近日,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中共貴州省委政法委員會、貴州省民政廳等15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實施意見》(黔民發〔2019〕15號,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出臺的主要目的是拓展社會工作領域、夯實基層服務基礎、突破人才發展瓶頸。
加快推進社工作專業崗位開發
《實施意見》在“加快推進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中,按照類別進行了細化,從事業單位、基層配備、社會力量三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一是明確了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提出“以社會工作服務為主的事業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將社會工作專業崗位明確為主體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比例應占該類單位現有專業技術崗位的30%以上”;“需要開展社會工作服務的事業單位,要將社會工作專業技術崗位納入專業技術崗位管理范圍,設置比例應占該類單位現有專業技術崗位的20%以上”;“可以開展社會工作服務的事業單位,應當設置一定比例的社會工作專業技術崗位”。同時,提出了事業單位的社會工作崗位配置方式,“主要通過現有崗位轉換解決”。二是明確了基層社會工作專業力量的配備要求。提出“各地要注重城鄉基層配備和使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加快推進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室)建設”的要求,以及“力爭到2020年,全面建立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室),每個城鄉社區至少配備1名社區社會工作者,轄區人口較多的城鄉社區,應適當增設社會工作崗位,增配專職專業社會工作人才”的目標。三是明確了廣泛發動社會力量。通過大力培育和發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吸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引導和鼓勵慈善組織、民辦養老機構以及有條件的社會組織和企業結合自身需求與特點開發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吸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圍繞重點,組織開展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
破解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發展空間不暢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名稱為助理社會工作師一級崗位、助理社會工作師二級崗位,分別對應十一至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中級專業技術崗位名稱為社會工作師一級崗位、社會工作師二級崗位、社會工作師三級崗位,分別對應八至十級專業技術崗位”。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水平評價制度
按照貴州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關于“研究制定關于分類推進社會工作人才評價的實施辦法”的要求,《實施意見》提出了根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不同服務領域、服務對象的特點和規律,結合從事管理服務工作的級別和年限,探索對管理研究、救助幫扶、衛生健康、風險預防、社會支持等不同類別的社會工作人才進行分類評價,重點評價職業素養、知識水平、實務經驗、研究能力和案例成果等,將受眾滿意度作為重要參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