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兩次進行。上半年為3月27日至7月18日,下半年為9月14日至12月20日,各認定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在此時間段內確定認定時間。(特別提示:具體網報時間、體檢時間、現場確認時間等以各地認定機構公布的時間為準。申請人務必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的網上申請報名。)
申報入口在下圖所示位置
湖北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link.233.com/25742)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并在申請人員申請的認定機構網報時間段內登錄報名。
(一)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并進行實名核驗。
1. “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 “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 “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190KB,格式為JPG)。
4. “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190KB,格式為JPG)。
(4)中師、幼師等中職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190KB,格式為JPG)。
(5)如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 “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二)報名
在認定機構網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需賬號登錄并報名。
申請人按照認定受理權限和范圍選擇合適的認定機構,在系統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190KB。
(三)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請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通過手機瀏覽器、微信、支付寶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提交簽名后,點擊網頁端的“已提交”按鈕,查看簽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擊合成后的圖片,重新獲取二維碼。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請務必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八、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查看系統“申報提醒”及“注意事項”相關內容,在規定時間內按認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攜帶各項需提交的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具體材料要求如下: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link.233.com/12515)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通過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5.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無需提交,由報名系統自動比對核驗。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8.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或學歷證書原件(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