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品德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教育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要求。申請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規定的相應學歷。
(三)普通話要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申請語文、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四)教育教學能力要求。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新疆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及以前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含公費師范生),可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一致的教師資格。畢業學科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科門類不一致或成績中沒有教育實習實踐環節者,需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2022屆疆內本專科師范類畢業生按照《關于做好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過渡工作的通知》要求進行認定。
2.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link.233.com/13407)查詢);
3.屬于國家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考核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五)體檢要求。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在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其以上醫院體檢,體檢結論為合格。具體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的通知》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