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我意識的發展
(一)自我意識的概念
所謂自我意識,是指個體對自己所作所為的看法和態度,包括對自己的存在以及與周圍人或物的關系的意識。在自我認識的過程中,個體是把認識的目光對著自己,這時的個體既是認識者,又是被認識者。
自我意識有兩個基本特征,即分離感和穩定的同一感。分離感是指一個人意識到自己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在身體和心理的各方面都是和他人不同的;穩定的同一感是指一個人知道自己是長期的持續存在的,不管外界環境如何變化,不管自己有了什么新的特點,都能認識到自己是同一個人。
(二)幼兒自我意識發展的階段和特點
1.自我感覺的發展(1歲前)。兒童由1歲前不能把自己作為一個主體同周圍的客體區分開到知道手腳是自己身體的一部分,是自我意識的最初級形式,即自我感覺階段。
2.自我認識的發展(1~2歲)。孩子會叫媽媽,表明他已經把自己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來看待了。更重要的是,孩子在15個月以后已開始知道自己的形象。
3.自我意識的萌芽(2~3歲)。自我意識的真正出現是和兒童言語的發展相聯系的,掌握代詞“我”是自我意識萌芽的最重要標志,能準確使用“我”來表達愿望時,這標志著兒童的自我意識產生。
4.自我意識各方面的發展(3歲后)。嬰幼兒在知道自己是獨立個體的基礎上,逐漸開始對自己的簡單的評價;進入幼兒期,孩子的自我評價逐漸發展起來,同時,自我體驗、自我控制已開始發展。
(三)幼兒自我評價、自我體驗、自我控制的發展
自我評價就是一個人在對自己認識的基礎上對自己的評價;自我體驗是一個人通過自我的評價和活動產生的一種情感上的狀態,如自尊心、自信心、羞愧感等;自我控制反映的是一個人對自己行為的調節、控制能力,包括獨立性、堅持性和自制力等。
幼兒期自我意識各方面的發展有個基本的規律,即3~4歲期間,兒童自我評價發展迅速;4~5歲期間,兒童的自我控制發展迅速,而自我體驗的發展相對較平穩,趨于漸變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