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合理低價競標的方法
(1)價格控制
在業(yè)主允許分包的范圍內,選擇具有資質等級的分包單位,通過分包單位的競價,確定分包部分的投標價。同時,選擇質優(yōu)價廉的材料設備供應商,通過貨比三家、價比三家,以獲得較為滿意的材料設備投標價。
(2)不平衡報價
由于目前采用的大多采用的為單價承包施工方式,因此,在投標報價中往往采用的技巧有:
支付前置法:即早期結算的工程項目單價高,晚期結算的單價低,目的是及早收回成本,加速資金周轉,減少貸款利息增加利潤。
預期變更設計法:仔細研究設計上有沒有可以更優(yōu)化的可能,如有的話,按原設計的報價低、預期可能改變后的結構單價高,通過施工中的變更估價取得利潤。
預計數(shù)量變化法:仔細探測和研究由于地質情況等可能導致的工程數(shù)量的變化,對工程數(shù)量估計會增加的項目抬高,對數(shù)量固定或會減少的項目相應的壓價。
其他比如暫定單價法、利用數(shù)量差額法等,均是單價的不平衡,并且表現(xiàn)為總價并不高,能更好的帶來效益。
綜上所述,工程招投標是投標人綜合實力的競爭,是管理水平、技術水平、裝備力量、社會信譽、合理報價等條件多因素的競爭。如果僅僅靠低價競標,是不能完全奏效的,但是,工程招標投標最重要、最直接的是價格競爭,而價格競爭最終反映投標單位能夠報出低而合理、低而有利、低而有優(yōu)的價格。但最終歸結為企業(yè)綜合實力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