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只剩27天,這是備考沖刺的黃金時段。這時候我們要針對歷年的常考點,恒重點內容進行梳理總結,再結合自己平時的易錯點,進行突擊學習。下面是小編對其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科目中重要考點進行的梳理整合,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快速掌握。臨考班,快速突破分數線>>
第三章 工程項目管理
考點1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
2.施工合同文件解釋順序(依次降低)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9)其他合同文件
3. 無效施工合同的結算
4.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
5. 建設工程墊資(帶資承包)問題
6. 工程竣工日期確定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之日為竣工日期
7. 開工日期的爭議(五種情況)
開工日期為發包人或者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
開工通知發出后,尚不具備開工條件的,以開工條件具備的時間為開工日期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開工時間推遲的,以開工通知載明的時間為開工日期
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已經實際進場施工的,以實際進場施工時間為開工日期
發包人或者監理人未發出開工通知,亦無相關證據證明實際開工日期的,應當綜合考慮開工報告、合同、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或者竣工驗收備案表等載明的時間,并結合是否具備開工條件的事實,認定開工日期
8. 合同約定與投標文件等不一致處理
當事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載明的工程范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價款不一致,一方當事人請求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