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
稅務風險管理體系
稅務風險 |
是指企業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地遵守稅法規定而遭受法律制裁、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害的可能性 |
稅務風險管理 |
是防止和避免企業偷稅漏稅行為所采取的管理對策和措施 |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主要目標 |
1.稅收籌劃應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并符合稅法規定 |
由于稅務影響企業財務活動的各個方面:籌資活動、投資活動、營運活動和分配活動,為了防范稅務風險,企業應當建立稅務風險管理體系。
(一)稅務風險管理環境
1.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由董事會負責督導并參與決策。
2.董事會和管理層應將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作為企業經營的一項重要內容,促進企業內部管理與外部監管的有效互動。
3.倡導遵紀守法、誠信納稅的稅務風險管理理念,增強員工的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將稅務風險管理的工作成效與相關人員的業績考核相結合。
4.企業應結合自身經營情況、稅務風險特征和已有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建立相應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
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包括:稅務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崗位和職責;稅務風險識別、評估的機制和方法;稅務風險控制和應對的機制和措施;稅務信息管理體系和溝通機制;稅務風險管理的監督和改進機制。
(二)稅務風險管理組織
1.企業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內部稅務風險管理要求設立稅務管理機構和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和權限。
如果企業為總分結構,應同時在總部和分支機構設立稅務部門或者稅務管理崗位;如果企業為集團型企業,應同時在地區性總部、產品事業部或下屬企業內部分別設立稅務部門或者稅務管理崗位。
2.稅務管理組織應建立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確保稅務管理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3.涉稅業務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專業資質、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操守,遵紀守法,同時定期參加職業技能和稅收法規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三)稅務風險識別——防范于未然
企業應定期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內部和外部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通過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等步驟,查找企業經營活動及其業務流程中的稅務風險,分析和描述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條件,評價風險對企業實現稅務管理目標的影響程度,從而確定風險管理的優先順序和策略。
稅務風險識別和評價由企業稅務部門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實施,也可聘請具有相關資質和專業能力的中介機構協助實施,對稅務風險實行報考管理,及時識別和評估原有風險的變化情況以及新產生的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