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直接投資
吸收直接投資,是指企業直接吸收國家、法人、個人和外商投入資金的一種籌資方式。采用吸收直接投資的企業,資本不分為等額股份、無需公開發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資的實際出資額中,注冊資本部分,形成實收資本;超過注冊資本的部分,屬于資本溢價,形成資本公積。
(一)吸收直接投資的種類
(1)吸收國家投資;(2)吸收法人投資;(3)合資經營;(4)吸收社會公眾投資。
(二)吸收直接投資的出資方式
(1)以貨幣資產出資;(2)以實物資產出資;(3)以土地使用權出資;(4)以工業產權出資;(5)以特定債權出資。
(三)吸收直接投資的程序
(1)確定籌資數量;(2)尋找投資單位;(3)協商和簽署投資協議;(4)取得所籌集的資金。
(四)吸收直接投資的籌資特點
(1)能夠盡快形成生產能力;(2)容易進行信息溝通;(3)資本成本較高;(4)公司控制權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5)不易進行產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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