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某汽車制造廠2006年的預計不含稅銷售收入為1000萬元,銷售利潤率為20%,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8%,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為3%。材料成本占總成本的百分比為60%,假定該企業生產所使用的材料都是在當期內采購的,發生的各項應交稅金及附加均于當期以現金形式支付。。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測算該企業2006年預計的銷售稅金及附加。
[答案]:
預計消費稅=1000×8%=80(萬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1000×17%=170(萬元)
增值稅進項稅額=1000×(1-20%)×60%×17%=81.6(萬元)
預計應交增值稅=增值稅銷項稅額-增值稅進項稅額=170-81.6=88.4(萬元)
預計城市維護建設稅=(80+88.4)×7%=11.79(萬元)
預計教育費附加=(80+88.4)×3%=5.05(萬元)
預計銷售稅金及附加=80+11.79+5.05=96.8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