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1)①甲的主張不能成立。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故甲對其退伙前發生的銀行貸款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②乙的主張不能成立。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人之間對債務承擔份額的約定對債權人沒有約束力,故乙提出應按約定比例清償債務的主張不能成立,其應對銀行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③丙的主張不能成立。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以勞務出資成為合伙人,也應承擔合伙人的法律責任,故丙也應對銀行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④丁的主張不能成立。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故丁對其入伙前發生的銀行貸款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2)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所欠銀行貸款首先應用合伙企業的財產清償,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丙、丁在合伙企業解散時,未清償債務便分配財產,是違法無效的,應全部退還已分得的財產;退還的財產應首先用于清償銀行貸款,不足清償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3)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各合伙人在其內部是依合伙協議約定承擔按份責任的。據此,甲因已辦理退伙結算手續,結清了對合伙企業的財產債務關系,故不再承擔內部清償份額;如在銀行的要求下承擔了對外部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則可向乙、丙、丁追償。乙、丙、丁應按合伙協議的約定分擔清償責任;乙、丙、丁任何-人實際支付的清償數額超過其應承擔的份額時,有權就其超過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額支付應承擔份額的合伙人追償。
2.【答案】
(1)合伙協議關于合伙企業事務執行的約定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合伙企業可以委托-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未接受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但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及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因此題目中說“丙、丁不得過問企業事務”,這不符合規定。
(2)甲聘請王某擔任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必須經全體合伙人-致同意。
(3)鄭某沒有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新合伙人入伙時,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乙僅征得甲的同意,沒有征得丙丁的同意,故鄭某不能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3.【答案】
(1)合伙協議可以約定每月支付甲3000元的報酬。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協議中確定執行事務的報酬及報酬提取方式。本題中,甲為普通合伙人,合伙協議約定甲執行合伙事務并向其支付報酬是符合規定的。
(2)不視為乙在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①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②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③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④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⑤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⑥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⑦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⑧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本題中,乙參與選定承辦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不視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3)合伙協議可以約定A企業的利潤全部分配給甲和乙。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4.【答案】
(1)外方合營者向丙公司轉讓股份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合營-方向第三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的,須經合營他方同意,經董事會通過,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董事會的召開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合營企業召開臨時董事會必須有1/3以上的董事提議,且應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會議。
(3)外方投資者提出方案中,有以下內容不合法:
①外方擬定每年先行收回投資的支出部分計入合作企業成本錯誤。外方合作者只有在合作企業的虧損彌補后,方能收回投資。
②合作期滿固定資產的處理方式錯誤。凡約定外方合作者在合作期內先行收回投資的,合作期滿后,合作企業的固定資產應無償歸中方投資者所有。
5.【答案】
(1)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收購價款的期限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經審批機關批準分期繳付出資的,外國投資者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6個月內支付全部對價的60%以上,1年內付清全部對價。因此,本題約定的在6個月內支付280萬元是不符合規定的。
(2)該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可以不約定合營期限。
(3)約定的外方在經營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是不符合規定的。根據規定,只有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的外方在滿足-定條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資。本題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因此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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