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解析】本題考核締約過失責任的情形。丙企業(yè)和丁公司的行為符合構成締約過失責任的條件。
2.×
【解析】本題考核合同的效力。根據規(guī)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3.√
【解析】本題考核合同后履行抗辯權的行使。后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到了履行期限對方當事人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權利。當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辯權致使合同遲延履行的,遲延履行責任應由對方當事人承擔。本題中,中原服裝廠應當先交貨而未交貨,因此南方制造公司有權拒絕付款。
4.×
【解析】本題考核不安抗辯權行使的后果。當事人-方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可以通知對方暫時中止合同,只有在對方沒有恢復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沒有提供擔保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
5.×
【解析】本題考核主合同解除對擔保合同的影響。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6.√
【解析】本題考核保證責任的免除。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7.√
【解析】本題考核保證制度。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提供的保證無效后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由分支機構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經營管理的財產不足以承擔保證責任的,由企業(yè)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8.×
【解析】本題考核保證制度。企業(yè)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證人為企業(yè)法人的職能部門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債權人自行承擔。
9.×
【解析】本題考核保證人的資格。只有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職能部門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為保證人。
10.√
【解析】本題考核債務人轉讓債務后保證責任的界定。根據規(guī)定,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同意轉讓的債務部分,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保證人仍應當對未轉讓部分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11.√
【解析】本題考核質押權的設立。根據規(guī)定,質押權自質物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設立。本題出質人并未將質物移交于債權人占有,仍由自己保管。因此,該質押權應認定為尚未設立。
12.×
【解析】本題考核定金的擔保。給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13。×
【解析】本題考核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法律后果。根據規(guī)定,合同無效、被撤銷、變更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14.×
【解析】本題考核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主要應當包括保險單、保修單、普通發(fā)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質量鑒定書、品質檢驗證書、產品進出口檢疫書、原產地證明書、使用說明書、裝箱單等。
15.×
【解析】本題考核借款合同利息支付的期限。根據規(guī)定,在借款合同中,借款1年以上而沒有約定利息支付期限的,如果沒有達成補充協(xié)議,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借款期限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并支付。
16.×
【解析】本題考核借款合同的形式。根據規(guī)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17.×
【解析】本題考核借款合同的規(guī)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也可以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18.√
【解析】本題考核租賃合同期限的相關規(guī)定。
19.×
【解析】本題考核承攬合同的規(guī)定。根據規(guī)定,承攬合同僅有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0.×
【解析】本題考核建設工程合同的規(guī)定。根據規(guī)定,在建設工程合同中,承包人不可以將自己承包的全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1.√
【解析】本題考核建設工程合同分包的規(guī)定。根據規(guī)定,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2.×
【解析】本題考核貨運合同中貨物滅失后的運費的承擔。根據規(guī)定,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經收取運費的,托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23.×
【解析】本題考核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合作開發(fā)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如果其中-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24.√
【解析】本題考核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
25.×
【解析】本題考核委托合同轉委托的規(guī)定。根據規(guī)定,轉委托經委托人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務直接指示轉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應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
26.×
【解析】本題考核委托合同造成損失責任的承擔。委托合同造成損失責任的承擔,應區(qū)分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根據規(guī)定,有償?shù)奈泻贤蚴芡腥说倪^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無償?shù)奈泻贤蚴芡腥说墓室饣蛘咧卮筮^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
233網校編輯推薦:
熱點推薦: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網校課程全科VIP班 點擊免費試聽>>
包含: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財務管理:(精講+沖刺+習題+考點預測+真題解析+模考押題2套)不過2015年免費重學
贈送:課后習題+章節(jié)練習+課件下載+在線模考+講師答疑
報名咨詢:4000-80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