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設計公司提供的服務屬于“營改增”試點應稅范圍中現代服務業的“文化創意服務”。
(2)設計公司對外提供的服務收入中“為賈某個人提供婚慶服務取得收入2000元”不繳納增值稅。
(3)當月銷項稅額=(100000+90000+60000)÷(1+6%)× 6%=14150.94(元)
(4)當月進項稅額=5000 +3000÷(1+11%)×11%+3000=8297.3(元)
(5)本月應稅服務應納稅額=14150.94—8297.3=5853.64(元)
【思路點撥】本題主要考核了營改增的應稅范圍、銷項稅、進項稅等規定。易混淆的主要有兩點:-是只有部分現代服務業屬于營改增應稅范圍,現在營改增還未包括所有的服務業;二是增值稅計算的時候要注意新的增值稅稅率6%、11%與原有增值稅稅率17%、13%等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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