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系統訓練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A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類型。2009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允許納稅人抵扣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實現了增值稅由生產型向消費型的轉換,所以我國現在實行的是消費型增值稅。
2.B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納稅人。銷售商品房應繳納營業稅。
3.A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視同銷售。選項BD屬于外購貨物用于集體福利,選項C屬于外購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視同銷售的八項行為中(4)、(5)均不含外購貨物,因此選項BCD不是視同銷售行為。
4.D
【解析】本題考核非增值稅應稅項目。體育彩票的發行收入,征收營業稅;供應或開采未經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增值稅;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5.C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稅率。增值稅的低稅率為13%,一般納稅人向農業生產者購買的免稅農業產品或者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的農業產品,準予按照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6.D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低稅率的范圍。選項A適用簡易辦法4%征收增值稅;選項B適用簡易辦法4%減半征收增值稅;選項C適用簡易辦法6%征收增值稅。
7.D
【解析】本題考核適用低稅率貨物增值稅的計算。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適用13%的低稅率。不含稅銷售額=1540000÷(1+13%)=1362831.86(元)。
8.C
【解析】本題考核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應納增值稅的計算。根據規定,對屬于一般納稅人的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按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稅,不得抵扣其購進自來水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款。當期應納稅額=106÷(1+6%)×6%=6(萬元)。
9.C
【解析】本題考核買一送一的計算。采用“買一送一”方式銷售貨物,對于贈送的貨物要視同銷售,計算增值稅。因此該商場發生的銷項稅額=4500 × 200×17%+500×200×17%+10000÷(1+17%)×17%=171453(元)。
10.A
【解析】本題考核農產品的入賬成本的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85000×13%=11050(元)。
【提示】免稅農產品是指由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這里所說的免稅是指在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的時候免征增值稅。在這種情況下,收購者不可能取得銷售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稅法有優惠政策,收購者可以按照農產品收購憑證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11.D
【解析】本題考核以舊換新的計算。金銀首飾的以舊換新業務,按照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收增值稅。因此,該金店12月份的銷項稅額=(30—8)×10000×17%+1.17×10000÷(1+17%)×17%=39100(元)。
12.C
【解析】本題考核農產品的進項稅額抵扣。購進免稅農產品準予按買價計算抵扣,運費可以按運費發票上的運費和建設基金計算抵扣,對于非正常損失的貨物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已經抵扣的需要作轉出處理。準予抵扣的進項稅=(10000×13%+3000×11%)×(1-1/4)=1222.5(元)。
13.B
【解析】本題考核運輸費用的進項稅抵扣。購進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材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同時發生的運輸費用也不得抵扣進項稅。
14.C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運費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購買方抵扣的依據。
15.D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進項稅額轉出。因管理不善毀損和改變用途的貨物應作進項稅轉出,減少當期可抵扣進項稅=10000-(2000+3000)×17%=9150(元)。
16.B
【解析】本題考核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的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相關的全部進項稅額×免稅項目或非應稅項目的收入額÷免稅項目或非應稅項目收入額與相關應稅收入額的合計=6.8×50÷(100+50)=2.27(萬元),
應納稅額=117÷(1+17%)×17%-(6.8—2.27)=12.47(萬元)。
【提示】可以換-種思路,這里的目的是計算出每一元的藥品銷售額中可分擔多少的進項稅額,以此來確定最終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那么就用當期全部的進項稅除以全部的銷售額,即6.8÷150=0.0453(萬元),然后用此金額乘以應稅藥品的銷售額就可以得出能夠抵扣的部分,即100× 0.0453=4.53(萬元)。
17.A
【解析】本題考核進口增值稅的計算。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增值稅,不得抵扣境外的各種稅金。應繳納的進口增值稅=(1000+900)×17%=323(萬元)。
18.D
【解析】本題考核納稅人放棄免稅權的規定。選項A,納稅人一經放棄免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也不得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或勞務放棄免稅權。選項B,納稅人應以書面形式提出放棄免稅申淆,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選項C,放棄免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
19.C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免稅規定。稅法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的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對殘疾人組成的福利工廠提供的上述勞務,沒有免稅的規定;利用風力生產的電力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0.D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根據規定,委托他人代銷貨物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代銷清單的當天。
21.C
【解析】本題考核出口退稅率的規定。根據規定,出口企業應將不同稅率的貨物分開核算和申報,凡劃分不清的,一律從低適用退稅率計算退免稅。
22.C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應稅勞務的范圍。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是屬于營改增的范圍,不包括“不動產”的出租服務。
23.B
【解析】本題考核“營改增”試點的稅率。試點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下有四檔稅率,分別為17%、13%、11%和6%。
24.B
【解析】本題考核有形動產租賃增值稅的計算。應繳納增值稅=100×17%-80×17%=3.4(萬元)。
25.D
【解桁】本題考核“營改增”的優惠政策。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免稅、減稅規定放棄免稅、減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減稅,主管稅務機關36個月內也不得受理納稅人的免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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