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經濟法總論
第一節 經濟法概述
一、經濟法的概念
(一)定義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管理與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調整對象
國家需要干預的特定經濟關系。
具體包括:
(1)市場主體調控關系;
(2)市場運行調控關系;
(3)宏觀經濟調控關系;
(4)社會分配調控關系。
(三)經濟法的地位
是獨立的法律部門,具有重要地位,發揮者不可替代的作用。
劃分法律部門的主要標準是法律所(北京安通學校提供)調整的不同社會關系,即法的調整對象,其次是法律的調整方法。
二、經濟法的淵源
憲法,是經濟法的基本淵源;
法律,是經濟法的主要淵源;
法規,包括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
規章,包括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以及特別行政區的法;
司法解釋;
國際條約、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