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長產生方式的總結
1、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3、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指定”。
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5、中外合作經營企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合作章程規定。
二、關于清算組的總結 來源:www.examda.com采集者退散來源:考試大
1、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2、合伙企業:(1)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2)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3)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4、合營企業:清算委員會的成員應當在合營企業的董事中選任。董事不能擔任時,合營企業可以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律師擔任。
5、外資企業:清算委員會應當由外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債權人代表以及有關主管機關的代表組成,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律師參加。
三、解散通知的總結 來源:考試大考試大論壇來源:考試大來源:考試大
1、公司清算: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2、公司合并、減資:(1)公司應當自做出(合并、減資)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2)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3、合伙企業解散:(1)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10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2)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4、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投資人申報債。
四、會議召開頻率的總結: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每年至少2次。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董事會:每年至少1次。
3、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董事會每年至少1次。
4、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每年至少1次;
5、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
五、臨時會議召開條件的總結
1、有限責任公司臨時股東會的召開條件:
(1)代表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召開
(2)1/3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
(3)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監事提議召開
2、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條件:
(1)董事人數不足法定最低人數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規定人數的2/3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的1/3時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以上的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3、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董事會的召開條件:
(1)代表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
(2)1/3以上董事提議
(3)監事會提議
4、臨時債權人會議:
(1)管理人提議
(2)債權人委員會提議
(3)占權總額1/4以上的債權人提議
(4)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
六、特別決議的總結: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
(1)增加、減少注冊資本
(2)合并、分立、解散
(3)變更公司形式
(4)修改公司章程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
(1)增加、減少注冊資本
(2)合并、分立、解散
(3)變更公司形式
(4)修改公司章程
(5)上市公司在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
3、合營企業董事會
(1)修改合營企業章程
(2)終止、解散
(3)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4)合并、分立
4、合作企業董事會
(1)修改合作企業章程
(2)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3)資產抵押
(4)合并、分立、解散5、變更組織形式
5、債權人會議
(1)和解協議草案
(2)重整計劃草案
七、人數總結:
1、有限責任公司:50人以下
2、股份有限公司:2-200人
3、普通合伙企業:2人以上
4、有限合伙企業:2-50人
1、董事會人數
(1)有限責任公司:3-13人
(2)股份有限公司:5-19人
(3)中外:大于等于3人
2、監事會人數
(1)有限責任公司:不少于3人,規模較小的可以不設監事會,但要有1-2名監事
(2)國有獨資公司:不少于5人
八、出資額的總結:
1、有限責任公司:大于等于3萬
2、一人有限公司:不低于10萬
3、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500萬
4、個人獨資公司:沒有限制
5、合伙企業:沒有限制
6、中外合資:大于等于3萬
7、證券公司:5000萬、1億、5億
編輯特別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