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P157)
1、組織形式
(1)所有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均為有限責任公司,但其組織機構不包括股東會和監事會。
(2)取得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其組織形式均為有限責任公司;但未取得法人資格的,雙方的關系為合伙關系。
(3)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經批準也可以為其他責任形式。
【例題】下列各項中,其組織形式只能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外商投資企業是( )。
A、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B、中外合作經管企業
C、外資企業
D、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答案】A
2、組織機構
合營企業的組織機構為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不包括股東會和監事會。
3、董事會的職權(P157)
(1)審議企業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方案、收支預算、利潤分配、勞動工資計劃、停業;
(2)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的任命或者聘請及其職權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