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票據行為的形式要件
(1)簽章(P269)
①法人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或者蓋章
②個人的簽章為個人“本名”的簽名或者蓋章
簽章的具體規定(P269)
①銀行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和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的簽章,應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使用的該銀行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②商業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簽章的具體規定
③銀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使用的該銀行本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④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⑤支票的出票人和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其預留銀行的簽章。
【例題】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票據上的簽章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法人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的蓋章
B、個人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個人的簽名加蓋章
C、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為其預留銀行的簽章
D、商業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
【答案】C
【司法解釋1】(P270)
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的出票人以及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在票據上未加蓋規定的專用章而加蓋該銀行的“公章”,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未加蓋與該單位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財務專用章而加蓋該出票人“公章”的,簽章人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例題】支票的出票人在支票上未加蓋與該單位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財務專用章而加蓋該出票人公章的,簽章人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
【答案】√
【司法解釋2】(P269)
①出票人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的,票據無效;
②承兌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③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前手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例題1】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在票據上簽章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出票人在票據上簽章不符合規定的,票據無效
B、承兌人在票據上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C、保證人在票據上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D、背書人在票據上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前手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答案】ABCD
【例題2】下列有關票據行為有效要件的表述中,符合票據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2007年)
A、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B、持票人明知轉讓者轉讓的是盜竊的票據,仍受讓票據的,不得享有票據權利
C、票據的基礎關系涉及的行為不合法,則票據行為也不合法
D、銀行匯票的出票人未加蓋規定的匯票專用章,而加蓋該銀行的公章,則簽章人應承擔責任
【答案】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