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證券法概述
(一)證券法的概念
證券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證券法,專指《證券法》。廣義的證券法,是指調整證券發行與交易活動中以及證券監管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證券法的法律淵源
1.法律,包括《證券法》、《公司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等。
2.行政法規,包括《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和《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等。
3.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主要由中國證監會制定,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券期貨規章制定程序規定》等。
(三)證券法適用的對象
1.《證券法》適用于在中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2.證券衍生品種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證券法》的原則規定,如《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
3.境內公司股票以外幣認購和交易的,由國務院另行規定具體辦法,如《國務院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
4.境內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到境外發行證券或者將其證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國務院的規定批準。境外注冊的中資控股上市公司,此類公司在境外上市視情況不同需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批準或事后到中國證監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