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時的履行規則
1.協議補充;
2.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3.仍不能確定的: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3)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5)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6)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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